6月2日,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对刘某兵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7月9日,该法院对外披露了该起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该判决书上显示,“赫柏绿源”传销案二号头目刘某兵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明,2012年12月,河北省霸州市居民李某月为通过传销活动骗取他人财物,欲成立公司并通过传销模式经营,遂联系江某,将其预设的销售和返利模式告知江雄,并口头承诺江某可以以技术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2013年5月7日,李某月在河北省霸州市注册设立河北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2014年10月17日,公司名称变更为赫柏绿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柏公司),李某月、江某、被告人刘某兵(李某月的丈夫)为股东。
赫柏公司设立后,李某月、江某、刘某兵依托赫柏公司以推销净水器、沐浴器、富氢水杯等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上述商品获得会员资格,以会员发展会员并排列为金字塔式层级的销售模式不断骗取他人财物。
依照赫柏公司规定,一次性购买1单、4单或12单商品,即可对应注册成为赫柏公司消费者、经营者、加盟店的普通会员,普通会员可继续发展新会员首先放在自己的A、B市场,并在其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级别及各市场销售业绩达到一定标准后逐步晋升为经理、高级经理、市场总监、董事、一星董事、二星董事、三星董事等VIP会员。当A、B市场销售业绩达一定标准后可开通C、D市场。
为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公司设置了直推奖、A市场返本奖、对碰奖、层碰奖、报单奖、VIP会员积分奖等六种返利模式,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为依据为各级会员进行返利。
在实施上述传销活动过程中,李某月多次将赫柏公司“包装升级”,并举行大型“水与国家安全研讨会”,通过大肆宣传与夸大公司商品功效,提高公司知名度,从而吸纳更多会员加入。
赫柏公司经营过程中,刘某兵为保障公司运转需求,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议,并负责公司的后勤保障、员工管理、会议会务准备工作,后负责赫柏公司净水器等产品组装场所霸州市金事成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装修、净水器生产设备的购进等事务。
截至2017年4月14日,赫柏公司共发展会员57层56398名,会员报单总金额为9.49亿余元。
2019年8月8日,刘某兵自动到河北省霸州市公安局岔河集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商河县人民法院认为,刘某兵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成立。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刘某兵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打传规直联盟):以推销净水器、富氢水杯等商品骗取财物 赫柏绿源传销案二号头目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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