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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丽莎尔品牌方“柏妍时尚”被武汉中院认定“不排除有涉嫌传销的可能性” 涉嫌犯罪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

  昨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武汉市柏妍时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妍时尚公司)在经营“缇丽莎尔”品牌时,“不排除有涉嫌传销的可能性”,由于该案“涉及的各层级参加人员较多,社会影响面较大,需要通过刑事侦查程序查明”,经办该案的一审法院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已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经济纠纷因“涉嫌传销”中止审理 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据2019年9月16日发布的该案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经法院查明,柏妍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成立,于2018年3月28日经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柏妍公司成立后,通过运营“小缇之家”微信公众号(现已被关闭),以推销食品、化妆品等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购买商品的金额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且集中培训参加人员,以同样的方式发展下线人员。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柏妍公司可能通过上述经营模式进行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本案纠纷后,相关款项去向不明,被告柏妍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且公安机关已经受理了原告的报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因此本案件涉及的各层级参加人员较多,社会影响面较大,需要通过刑事侦查程序查明。依照上述规定,二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多次变换“马甲”经营的缇丽莎尔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透露,缇丽莎尔品牌已经问世多年,期间运作的“东家”也换了几回,但无论是做传统的销售,还是创新搞微商销售,始终摆脱不了涉嫌传销的灰色漩涡。
公开资料显示,缇丽莎尔品牌最初成立于2013年9月25日,由武汉缇丽莎尔时尚商贸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谭志满,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谭丽莉、沈祉含分别认缴出资500万元,但目前该企业已经被注销。

  


武汉缇丽莎尔时尚商贸有限公司已注销 图片来源:天眼查

  据了解,当前运作该品牌的公司主体是武汉市柏妍时尚贸易有限公司,即缇丽莎尔换了一个“马甲”,继续开展微商事业。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黄志辉。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314万元,监事黄桂霞认缴出资200万元,占股40%,股东黄志辉认缴出资300万元,占股60%。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柏妍时尚公司与缇丽莎尔公司有着相同的邮箱、联系电话,地址也非常临近,同时,柏妍时尚公司的网站备案,使用的还是缇丽莎尔的英文国际顶级域名

两家公司的基本信息重合度较高
据中国网财经记者查询发现,在本次被武汉中院认定“不排除有涉嫌传销的可能性”之前,缇丽莎尔已多次陷身负面舆情。
公开资料显示,缇丽莎尔品牌创立之初依托的产品是面膜,随后又相继推出了“珍嗖啦”、“米昔”等减肥产品,这些产品的大获成功奠定了缇丽莎尔品牌的基 
至2017年,缇丽莎尔推出了新品“牙美”,不久后,又推出减肥产品“一代女皇燕窝棒”(下称燕窝棒)、“一定嗖酵素果冻”(下称一定嗖)、“一代女皇益生菌酵母软糖”(下称一代女皇),这三款产品合称 “减肥三剑客”。
其中,“珍嗖啦”这款产品,在包装上重点突出了“南京同仁堂”的字样,但真正负责缇丽莎尔“珍嗖啦”产品的则是“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南京同仁堂出资50万元,仅占5%的股份。

  

“珍嗖啦”产品外包装有“南京同仁堂”字样

  据此,2016年1月,南京同仁堂发布声明称,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保健品有限公司违法使用“南京同仁堂”企业字号。南京同仁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并表示,“珍嗖啦”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与南京同仁堂没有任何关系。
此后,2017年11月8日,缇丽莎尔因宣称可为家庭妇女和大学生打造一个“低投资、快回报,能将梦想照进现实”的快速致富平台,并以微信营销模式为主要销售途径,通过“线上”微信朋友圈和“线下”大型会议等形式对其公司规模、形象,微商代理优势、微商致富案例以及产品功能、功效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虚假宣传,被武汉市工商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60万元。
2018年7月,缇丽莎尔被人民日报列入涉嫌传销组织名单。

  


人民日报公布涉嫌传销组织名单

  2019年2月20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皖1523刑初6号显示,缇丽莎尔微商代理人员因诈骗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9年5月16日,青岛生活在线电视台播出了题为《三万元加入缇丽莎尔?接触微商背后的秘密》的批评报道。
中国网财经记者检索发现,缇丽莎尔已被微信小程序“腾讯灵鲲金融风险查询举报中心”标记为“已曝光的疑为传销组织”,截至目前,被举报次数多达5470次。

  


灵鲲金融风险查询举报中心显示缇丽莎尔“疑为传销”

  此外,网络上还有很多关于消费者和缇丽莎尔代理商对缇丽莎尔涉嫌传销、虚假宣传、欺骗代理、质量问题的投诉。
屡遭投诉的缇丽莎尔
此前,中国网财经记者也曾接到缇丽莎尔代理商的投诉称,缇丽莎尔存在拉人头涉嫌传销、产品虚假宣传且退货难等问题。
该名代理商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自己在2017年3月份,花了920元加入缇丽莎尔成为初级代理商。此后,在上线的要求下,“不断加人、发(朋友)圈,没卖货就做假账单发群里,用个性签名去引流人脉,每天不停刷朋友圈。当卖了几支‘牙美’之后,就叫我花5000元成为‘合伙人’,还说这样可以做线下培训。”
在参加培训后,该代理商才发现所谓的线下培训就是洗脑,讲师每天给新人灌输如何将利润最大化,让新人不停的买货。
“去年缇丽莎尔的年会门槛是8万元,如果两个人去就是16万元,我那个时候就跟洗了脑一样,她们说什么,我就信什么,然后就到处借钱,十几万都是跟家里人借的。”该代理商表示。
在参加完年会之后,缇丽莎尔的高级代理商们都说新品“真舒服”是爆品,非常好卖,让下线代理商们囤货,但是下线代理商们发现,囤了货之后根本卖不出去。
前述代理商在囤货后,多次跟上线反应产品不好卖时,对方表示没办法,“每天就让我们跟(朋友)圈评论、加人,扫街加人、签名加人、互动,各种手段只要能卖货都用,每天高级别代理商教我们用准备好的话术去骗别人。”该代理商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我看到百度上有个新闻视频说缇丽莎尔是传销,我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

  


消费者提供与上线沟通退货的过程

  在要求上线退货时,对方表示坚决不退,还称网上的新闻夸大事实。而如果一定要退货,就必须走公司流程,只能拿回百分之七十的退货款。“缇丽莎尔赚钱的模式就是高级别代理商赚小代理商的钱,他们都是需要拉人头冲业绩,卖产品只是噱头。”该名代理商如是说。
对缇丽莎尔品牌涉嫌传销事件的进展,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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