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兰尼“优清”宣传“调控三高”违反《广告法》公司回应称“代理方夸大宣传”
时间:2020-10-11 11:3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日前,珠海维兰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维兰尼生物”)因宣称旗下发酵饮品“优清”具有调控高血糖、高血压、高血脂等三高的功效,同时还具有减肥、调整代谢等功效,而受到媒体质疑。有业内人士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作为普通食品的“优清”,无论是直接宣传疾病治疗功能,还是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都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广告发布的有关规定。 对于“优清”产品宣传涉嫌违规一事,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维兰尼公司,该公司李姓负责人回应称,“在市场推广方面,代理方应该是做了夸大的宣传,我们已经明令禁止并且整顿。”而就“优清可调控‘三高’”一事,该负责人表示,“这个是我们和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王秋雨教授团队的合作项目”,有专门的实验报告《果汁发酵产品对高脂饮食诱导的肥胖小鼠脂代谢的调节作用》。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核实,院办工作人员回复称,王秋雨教授没有和任何食品公司合作。 天眼查显示,珠海维兰尼生物成立于2014年,公司大股东段和平持股48.5%,同时任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二股东师晋持股47%,为公司经理,三股东李旭东持股2.5%,为公司监事,四股东张磊,持股2%。该公司曾用名“珠海维兰尼酒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物产品以及红酒、蒸馏酒、发酵酒、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据工商登记系统显示的公司简介,“珠海维兰尼酒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红酒制造的公司,公司致力于将制药技术与传统红酒酿造工艺结合,研发生产维兰尼‘鲜红酒’系列产品”。至2017年6月,公司名称变更为珠海维兰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就在变更名称的2017年,公司及大股东段和平曾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而成为“遭执行人”。 从花青素鲜红酒到优清 维兰尼生物屡踩《广告法》红线 据一家名为“维兰尼商城”的网站(网址)显示,“优清”为“纯植物发酵饮品”、“纯天然生态制剂”,可以“通过肠道、胰腺、肝脏、微循环、细胞等多靶点进行干预,调理身体出现的代谢紊乱,构成防控‘三高’的生态屏障,‘让食物成为你的药物’”。 该网站还同时宣称,“优清”通过“五把利刃、剑指‘三高’”,而所称的“五把利刃”分别为肠道修复、肝脏修复、胰腺修复、微循环及组织间隙修复、细胞修复。
来源:维兰尼商城 而据一位“优清”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显示,“优清”是一个“包含有靶向释放技术的生态制剂”,“优清”具有增加肠道益生菌、重建肠道微生态系统、修复肠粘膜损伤和肠漏等功效。 据“优清”产品包装显示,该产品是纯植物发酵饮品,产品名称“优清”后还标注了“发酵果蔬汁饮料”的字样。同时,该产品标示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以“SC”开头,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前述“优清”代理商也坦承该产品是“一款水果酵素,不是药品或保健品”。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咨询了中国营养学会理事、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范志红表示,如果商家认为自己的产品可以调控“三高”,那就需要向国家市场总局申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作为普通食品,不能宣传调节某方面机能等功效。 据《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指出,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有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普通食品的“优清”,无论是直接宣传疾病治疗功能,还是暗示该产品的治疗作用,都已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广告发布的有关规定。 据媒体报道,珠海维兰尼生物的前身珠海维兰尼酒业主打产品“鲜红酒”系列,也曾宣称“含有丰富的活性花青素,饮用100ml鲜红酒相当于补充100mg花青素,能完整遭人体吸收,不仅可以满足人体每天所需,还拥有抗氧防衰、保护视力、促进睡眠的作用。” 前述业内人士表示,红酒产品宣传“抗氧防衰、保护视力、促进睡眠”等功效,同样也违反了《广告法》及前述食品广告发布的规定。 “优清”经销商大量“使用消费者形象为产品作证明”涉嫌违规 据媒体报道,“优清”产品的经销商还大量使用消费者形象,为产品作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