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4)
时间:2020-10-22 17:4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十一)突出重点片区治理。把污染严重、对洞庭湖水质影响较大的大通湖、华容河、珊珀湖、安乐湖、冲天湖—马家������河、东风湖—吉家湖、沅江七湖、黄家湖、桃花江流域等九大片区作为整治重点,实行挂牌督办。制定重点片区整治方案,扎实推进环境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要加强组织协调,负责指导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三年行动计划负总责。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将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按年度分解到市县、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洞庭湖区各市、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对照三年行动计划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同步建立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三年行动计划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在资金安排和项目布局上对三年行动计划给予支持,省财政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开展三年行动计划。鼓励相关市县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上级下达的目标接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环境治理类专项资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建设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三年行动计划。推动银政和银企合作,争取金融机构的专项贷款。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的原则,强化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完善排污权交易政策,将总磷、总氮纳入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指标,进一步增强湖区企业主动减排的动力。 (三)强化依法治湖。深入开展“环湖利剑”环境执法、非法砂石与码头整治、野生动物滥捕滥猎滥食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加快《湖南省洞庭湖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法进程。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年度考核评价,加大考核权重,统一排位、末位惩戒,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实行入湖河流水质达标断面交接制,推进流域共治,上下联动,将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纳入河长制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五)鼓励公众参与。开展洞庭湖区水环境质量评价排名,及时向社会发布水环境状况信息。全面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依法推动企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监督作用,限期办理举报投诉问题。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宣传报道,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推动公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附件 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问题清单与责任清单(2018年—2020年) 序号 问题 问题内容 治理目标 进度安排 治理措施 主体责任 监管责任 一、农业面源污染 1 畜禽养殖污染 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仅56.91%。 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 2018年—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5%、85%、95%以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