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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物联网”名义涉嫌传销:云南裕善源物公司被立案调查(2)

本院认为: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第二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裕善源公司对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被诉《通知书》的行政执法权限无异议,本院经审查后予以确认。

最终,市市场监管局在其法定职权内,经调查后依法定程序作出的《通知书》并无违法之处。裕善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投资送原始股份”

公开信息显示,云南裕善源物联网有限公司是一家“物联网﹢实体企业”,取消中间环节把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的中间差价让利给消费者的创新共享服务平台。



据天眼查APP显示,云南裕善源物联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1日,实缴资本为400万元,该公司张缨允担任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分别在莆田、闽侯、福州、福建、湖北设有分公司。

中新观察注意到,此前有相关媒体报道,据公司内部推广人员称,只要在云南裕善源物联网有限公司投资购买他们的财富金牌就能获得公司原始股份,未来公司只要上市就能获得公司的股份分红,当然,投资的越多未来获得的就越多,所以分为以下投资方式:投资两千元,成为消费商;投资一万元人民币,购买一块金牌,成为股东会员可获得相应股份;投资五万元人民币,购买五块金牌,成为战神会员,可获得0.5%股份;随意投资,成为公司的合伙人,获得5%股份。此外,推广人员获得推广奖金三千至八千元不等。

2019年初,据《云南新闻网》记者调查报道,在与相关部门反映并同时展开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并了解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观景路12号,名为“云南裕善源物联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

据报道称,裕善源公司打着爱国、取消中间商、拒绝假货、消费成商成股东等幌子展开不法行为,在群众不断的举报反映中得知,想要加入裕善源需要花费一万元、一万三千元、五万元、六万四千元的费用不等,而推广奖金高至两千元到两万元不等;经过记者暗中调查后得知,裕善源公司董事长张缨允每天都会准时开展晨会,为公司内部推广员工洗脑打气,让他们坚信在张缨允带领下的裕善源公司一定能让他们成为千万乃至亿万富翁,从此衣食无忧。

对此,中新观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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