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永昌大道和祁丰大道交汇处校车经常违章停车和压白色实线变道
时间:2020-11-15 21: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2020年11月13日7时30分左右,一辆幼儿园的黄色校车湘D66816在祁丰大道和永昌大道交叉的十字路口由西往东方向(永昌苑往红火酒店方向)的右转弯车道处违章停车,并且上下学生。7时40分左右,该车由右转弯车道压白色实线转向直行车道。在违停的10分钟内,有多辆车在后面遭堵,还有多辆车从右转弯车道的左边直行车道以借道的方式通过,对这个十字路口的过往车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者可按“不按导向车道行使”属于违章行驶,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驾驶员记2分,罚款100元 该路口有禁停标志,十字路口红路灯处有电子违章抓拍摄像头,黄色校车湘D66816已经违反条例的第六十三条和第五十一条。我有个疑问:是这辆校车有特权吗?还是这个路口的电子违章抓拍是形同虚设?湘D66816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从10月份到今天,几乎每天为了接送学生都这么搞。后面的车子有人下车去跟校车司机说过这是违章停车,司机反而不以为然,还教后面的车子怎么违章不遭拍,说校车停在这里没事,不会扣分。这种不把路口的交通安全当回事的司机,有什么资格开校车?这不仅是人性的扭曲,也是道德的沦丧。司机不仅漠视交通安全,更不把学生性命当回事。希望有关部门能秉公执法,对所有车辆同等对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