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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对深圳市新鸿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2020年11月19日,恒洞金(消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对深圳市新鸿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新鸿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525138375

  
 

  法定代表人

  陈行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械罚〔2020〕30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医疗器械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5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6

  
 

  处罚有效期

  2099/11/16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附件深圳市新鸿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版.pdf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