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地震重点预警区将实现“秒级预警”(3)
时间:2019-09-09 02: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地震预警从原理上具有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具有引起社会问题的风险,地震预警技术和软硬件问题目前已经初步解决,其减灾实效的发挥不再单纯是技术问题,而成为了一项社会问题。”李山有说。 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不仅仅是“发”的问题,更需要解决的是发布主体法律授权和社会协作等诸多问题,要完善配套规章和标准体系,要对信息受体进行宣传和培训。 在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权方面,中国地震局认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适用于《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即“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 “地震预警的最终目的是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期,有社会公司利用自建简易台网,对外无限制、无规则发布所谓的‘预警信息’,把‘误报’诡辩为‘演习’,把对不具有破坏性区域的提醒变为‘预警’,这些都是与地震预警的概念和目的相背离的,而对民众本身,也只能起到‘狼来了’的效果。”李山有指出,地震预警信息是公益性的,其信息的发布主体、发布内容等需要进一步规范。 发布范围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大地震发生时,如果不加区别地向全国海量用户发布预警信息,一方面技术上难以实现秒级发布,另一方面容易造成社会恐慌等问题。”李山有说,因此,地震预警系统在监测到地震后会估算出可能遭受破坏的区域,然后精准地率先向这些区域的用户发布预警信息。当然,为了稳定距离震中较远但震感强烈而无破坏可能区域的人心,可以在震后1-2分钟发布比地震预警结果更准确的自动地震速报结果。 王松介绍,目前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相关的立法工作正在推进中,各省在陆续推进地方法规且已有五省予以发布,中国地震局也正从全国层面推动相关立法,“《防震减灾法》应该是这项立法的依据,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作规范。” 从2015年开始,福建、甘肃、云南、陕西、辽宁五省陆续出台省级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地震预警信息由省政府通过全省地震预警系统统一发布。 地震预警信息由省级地震部门统一发布的重要原因是,破坏性地震的影响范围往往涉及多个地市级甚至省级行政区域。 李山有解释,强震影响区域可能包括邻近行政区域,但本地预警系统只有在地震波到达辖区台站时才能开始处理,会耽误时间使预警效果打折。同时,本地台网处理网外地震,定位和震级估算的误差都相对较大,与邻近地区台网确定的参数可能不同。如果多地台网确定了不同的预警参数同时向社会发布,不仅会让民众感到迷茫,也给政府应急救援处置带来影响。 基于此,“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了省级预警平台及全国性预警平台,采取两级处理(国家级、省级两级数据处理平台)、三级发布(国家级、省级、重点预警区地市级发布平台)的形式来处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以确保预警信息的唯一性。 我们与“地震预警服务”的距离 国内已有多个省正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省级子项目,开展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工作。 据报道,四川作为“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的先行先试区,预计今年底基本实现地震预警服务能力。辽宁省、浙江省分别将于2020年、2021年试运行地震预警系统。甘肃、山西、山东、江西、湖北等省的子项目正在建设中,计划于2022年完成建设。湖南将于2022年实现地震预警台站全省覆盖。安徽子项目将新建一个省级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中心,安装10个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终端,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标并确认终端安装地址。同时,安徽省地震局正会同省司法厅开展地震预警立法调研。 王松介绍,按照“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计划,国内设立了5个地震重点预警区,分别为华北地区、南北地震带、东南沿海地区、新疆天山中段和拉萨周边地区。“除新疆天山中段、拉萨周边地区两处重点预警区全部划在其所在省内外,其余均为跨省。” 这意味着,重点预警区内各省需“协同作战”。王松说,如南北地震带从川滇、陕甘直到内蒙古的一部分,跨度较大。这一片由于比较特殊的地质构造,历史上大的破坏性地震较多,就需要统筹考虑。此外,华北地区也不仅仅是“首都圈”,东南沿海地区除了福建以外,还包括部分广东和海南的地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