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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广东欧格斯科技有限公司)

   11月24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涉及广东欧格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欧格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0942166371
法定代表人 王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械罚〔2020〕2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不合格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的医用超声雾化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2.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1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6
处罚有效期 2021/11/16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00694124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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