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红星南路翡翠湾工地噪音扰民
时间:2020-12-03 12:5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