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梅集团博智大爱物联网”一诈骗骨干获刑6年,罚金2万!
时间:2020-12-14 11: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中国红梅集团博智大爱物联网”简称“中国红梅集团”“红梅集团”,头子白景龙今年夏天被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刑后,这个平台几乎就彻底结束了。
有句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些骨干也开始被惩罚了,利箭在出击从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11月30日公布的一起判决书中获悉:
2016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先通过互联网认识河南人氏张某某,张某某向其鼓吹我国正在研发的北斗导航、5G传输、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需要通过“中国红梅集团博智大爱物联网”(下称“物联网”)吸收会员进行众筹,等技术研发成功后,会员就会成为股东,会员向“物联网”交纳人民币58元,就能得到一张“股东分红卡”,持有该卡,恒洞金(消息,每月就能分得人民币2万元的保底红利,王某先对此深信不疑,加入“物联网”,进入会员微信群。
此后,王某先又成为其上线人员石某(被邯郸市公安局立案查处中)17个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项目(公德证、民政部一卡通、陈某慈善基金会、财政部华北帮扶项目、股权项目、李某深项目、国务院建档立卡大数据项目、财政部一人两卡项目、财政部精准扶贫项目、国务院扶贫办、民族事务委员会项目等)的下属团队人员。
而后,王某先经过积极学习.逐渐成长为会员微信群讲师,后慢慢走向高层管理骨干,先后担任大队长、群主、总监、军令部长、师长等职务,案发时,王某先为“物联网”董事局监察三处处长,其管理团队会员人数达51251人之众,接受下线会员上交诈骗款并向其上线人员缴纳诈骗款。
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19年3月22止,王某先接受下线缴纳并向其上级徐某、郑某等人上缴诈骗款人民币552341.92元,(其中包含王某先自己的60000元),另查明,王某先下线人员张某某向其缴纳诈骗款人民币213450元。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将起诉的诈骗总额人民币552341.92元减掉王某先自己的60000元,诈骗数额认定为492341.92元。
房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确认。被告人王某先关于上交徐某的146179.1元用于集团购物,应从诈骗总额中减掉的辩解因无相关证据证实,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王某先归案后如实供认全部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最后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编后语:“中国红梅集团博智大爱物联网”这个骗局中的一些骨干,钱损失了不说,白白浪费了几年时间,最后还落得个承担法律责任的下场,成千上万的普通参与人没有钱的损失,但浪费了几年时间,不值,自己也要总结一下,哪有白给你发钱的说法?谁来给你发钱?连这样低级的骗局都要相信,你说怨谁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