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蒙古晟通药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布
时间:2020-12-23 12:3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1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内蒙古晟通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相对人类型 企业(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行政相对人(自然人)姓名 行政相对人(自然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自然人)证件号码 企业证照类型 联系电话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吊销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类型具体内容 处罚种类 具体的处罚种类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金额(万元) 停产时长 遭暂扣或者吊销的许可文件名称 具体的许可文件名称 遭暂扣或者吊销的许可文件编号 遭暂扣或者吊销的执照名称 遭暂扣或者吊销的执照编号 遭吊销的许可证所涉审批项目 具体的许可证所涉审批项目 *处罚依据/吊销依据 其它处罚依据/吊销依据具体内容 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吊销事由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吊销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截止期 *公示日期 公示期限 公示截止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吊销机关 *处罚机关/吊销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 非自然人 内蒙古晟通药业有限公司 91150291318575007M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 13354726267 内蒙古晟通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销售中药饮片案 (内)药监药罚〔2020〕48号 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
罚款,责令停业停业整顿;对法定代表人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72.5 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以72.5万元罚款,责令停业停业整顿;对法定代表人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内蒙古晟通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恒洞金(消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0/11/12 2020/11/12
2020/11/ 5年 2025/11/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1150000MB1519736M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1150000MB1519736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