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1-02-01 17:3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一、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芝麻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11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海口龙华宏天诚信清真食品专卖店销售的标称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芝麻油(生产日期:2020-8-1,净含量5L/桶)进行监督抽检,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送达上述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已查明该厂共生产香麻油20桶(生产日期:2020-8-1,净含量5L/桶)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150元,恒洞金(消息,违法所得9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企业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的产品。企业已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二、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麻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15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海口龙华顺鸿丰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麻油(生产日期:2020-8-1,净含量5L/桶)进行监督抽检,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海口秀英厨之鲜食品加工厂送达上述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已查明该厂共生产香麻油4桶(生产日期:2020-8-1,净含量5L/桶)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230元,违法所得18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企业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的产品。企业已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举报投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