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发布对2家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时间:2021-02-01 17:3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鄂药监武罚〔2020〕16号 武汉永康精细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武汉永康精细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李永康 91420100714545838F 该公司生产的永康堂莹润保湿补水面膜(规格:30ml/片×5片/盒,批号:20200515A02),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菌落总数”项不合格,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给予没收该批次产品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 已履行完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恒洞金(消息,2020年11月13日
2 鄂药监武罚〔2020〕7号 武汉比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武汉比黛药业有限公司 苗志琼 914201113036922943 该公司生产的邦美施清痘修复凝胶(规格30g/支/盒,批号WHBD113A),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出“倍他米松醋酸酯”。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该批次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已履行完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