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卵黑手”竟伸向女大学生!学历外貌等成“卖点”(2)
时间:2021-02-26 15: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其实每年都差不多,检查就是一阵风。”罗某说,“每次新闻出来以后,记者过来暗访、政府部门过来检查,年头、年尾一般也会检查一下,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都有。这时候我们就休息一下,风声过了再出来。” 记者调查发现,大量代孕机构“挂羊头卖狗肉”,冠以医疗、科技、网络等名称违法实施代孕服务。为了规避监管,代孕机构将整个产业链拆分,不同环节由不同的人员负责,具有跨区域、隐蔽性强、组织严密的特点。 初中文化程度的邓某,原本以为自己应聘的是一家科技公司的维修电脑工作。入职后才发现这家公司名不符实。“开始我做的工作是修电脑,工资是二千,后面老板说去网上找一些代孕客户,每单有二千元的提成。”邓某后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专家呼吁:全面规制依法打击 17岁少女梁某卖卵致双侧卵巢破裂,须手术治疗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浙江一名大二女生,为了买手机卖卵,严重的后遗症导致她每天时常要承受头晕、恶心和小腹胀痛的折磨;北京的女大学生小林发现卖卵这个兼职来钱快,乐此不疲地把“好买卖”推荐给身边的朋友。在广告信息的狂轰滥炸之下,仍有女大学生在以身试法,而由卖卵引起的健康、法律、社会风险亟须重视。 一是健康风险。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生殖内分泌科主任朱依敏表示,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轻则腹痛呕吐,重则腹水、血栓、肾衰竭、肺水肿、脑血栓乃至死亡。“促排卵过程还有概率会发生卵巢扭转,会导致卵巢缺血坏死,如果发现不及时可能需要切除坏死的卵巢和输卵管。切除一边,就损失一半的生育能力,全切除则完全丧失生育能力。”朱依敏说。 二是法律风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专门的医疗机构中进行。法律专家表示,我国法律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卵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对于专门从事卵子交易的个人、中介和单位来说,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如果中介有强迫、威胁大学生卖卵的行为,还涉嫌危害人身自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小露提到,要加强对非法中介瞄准的“目标群体”的教育和宣传,高校和妇联等组织应该联合起来,向大学生进行教育和宣传,让他们意识到这种买卖是非法的,也是不合伦理规范的,而且自身受到伤害时可能还面临维权困难。 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主任委员宋儒亮认为,客户退单“弃养”可能衍生出买卖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社会风险不容忽视。除行政处罚外,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的,要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刘长秋建议,应尽快出台一部效力层级更高、更适宜全面规制赠卵、代孕的行政立法。同时,刑法也应增设有关规制条款,保障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在医疗临床上的合理应用。 三是社会风险。记者调查发现,卖卵的价格与供卵者的身高、长相、学历等挂钩。有些代孕家庭不仅青睐于选择优质供卵者,还青睐于选择利用试管婴儿技术“做男胎”,这对于未来人口性别比例平衡不利。 中南大学生殖与干细胞工程研究所教授肖红梅说,对于供卵女性来说,将自己的卵子赠予有需要的人,对于多数人来说由于诸多原因难以实现,现行机制也未对赠卵者给予较为合理的补偿。目前很多人口大省只有少数几家生殖医学中心可实施供卵治疗,仅能满足少数病人治疗,多数都处于遥遥无期的等待中。 如何解决供卵助孕治疗的严重供需不平衡问题一直为专家和社会广泛关注,专家认为,上述群体的正当需求也需要重视和关切,否则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及风险,或许可以对捐卵的部分条件进行修订,或者考虑参照志愿供精的管理要求,有条件的开放志愿者供卵,拓宽赠卵来源,缓解不孕不育人士的治疗难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