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这家企业因会销保健食品,被罚200余万元!(2)
时间:2021-04-14 09:2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绵阳日报社融媒体 点击:次
在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涪城区以医疗美容机构、专科医院、私人诊所、卫生室(站)及农村地区药品零售门店、人口密集市区监测药店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假劣药品及过期、失效医疗器械,违规销售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维护了公正公平的正常市场秩序。 老年人除了要防范保健品会销 还要警惕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 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或者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居住证”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提高警惕,防止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养老机构在老人入住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经许可设立或备案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项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并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 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公开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金额、人数、损失达到一定数额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在此,市民政局郑重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及亲属,选择养老机构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一定要严加甄别,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及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属朋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