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女子隆鼻竟被“套路贷”,利率35%!法院发布医美行业典型案例(2)
时间:2021-06-18 11:3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杨女士为了让自己更瘦更美,尝试打减脂美容针,却不幸中毒住进重症室。为此,杨女士一怒之下,将美容店老板告上法庭。此前,湖里区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原告杨女士与常到被告李先生开设的美容店美容,在李先生的游说下,爱美的杨女士鼓起勇气在肩膀处注射了减脂用的美容针(肉毒素)并支付费用1800元。本以为这一针打下去自己就会有不一样的变化,谁知三天后杨女士便觉头晕、乏力、胸闷。当她为此向李先生询问时,李先生却称是正常反应,一周之内便会痊愈。但是,之后杨女士情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恶化。 2018年10月18日,杨女士的身体状况愈发恶劣,她越来越难受,开始住院并被确诊为肉毒素中毒。五天后,病情加剧的她甚至被转入加重病房。 不久后,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针对李先生上述非医师行医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1800元,罚款3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擅自给杨女士注射肉毒素,造成了杨女士肉毒素中毒,侵犯了杨女生的健康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李先生依法应当赔偿杨女士医疗、住院伙食补助、护理、交通、营养、精神损害抚慰、注射肉毒素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0万多元。 “3问”美容消费维权 1问:美容变毁容,赔偿金怎么算?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消费者首先要通过权威部门的技术鉴定来确认手术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若经鉴定为可修复,则应由该整形美容机构帮助进行修复。如果整容失败或无法通过修复改善,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失败整容手术赔偿追索。构成医疗事故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赔偿;该条例有关“精神损害抚慰金”中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2问:美容失败,能索精神赔偿吗? 林敏辉: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消费者因美容公司使用的“三无产品”致使身体受到侵害,造成精神损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问:美容受伤害,怎么取证维权? 林敏辉:首先,保留在美容院消费的证据,包括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参与提供服务的人员信息,必要时候对沟通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其次,可以协商退款,如果遇到身体受损的,需要治疗,及时与美容院老板沟通先支付医疗费用。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美容院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资质和医师资质而非法提供医疗美容行为,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美容院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另外,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美容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