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提醒:租房警惕低价陷阱 谨慎选择长租公寓
时间:2021-06-27 11:1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原标题】今年以来全区接到租房咨询投诉举报311起,广西消委会提醒——租房警惕低价陷阱 谨慎选择长租公寓 房子托管中途惹纠纷,业主维权难;长租公寓运营方“跑路”,租金押金讨回难……近年来,一种新兴的租赁行业——长租公寓受到租房人群青睐,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一些地方出现租赁纠纷甚至“跑路”“爆雷”事件,让不少业主、租户成为受害者。11月30日,广西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市民警惕出租房低价陷阱,谨慎选择长租公寓。 2018年9月,市民黄女士与北京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托管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托管合同,将位于南宁市长湖路一小区的一套房子委托给该公司托管6年。合同约定,租金按季返还给黄女士,其间有6个月空当时间。但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因6个月空当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产生了分歧。 今年8月底,市民韦女士和广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租赁房屋合同,以每月1980元的价格在青秀区某小区租赁一套房子,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九”,租金和押金一次性支付合计19800元。11月中旬,韦女士收到业主的电话称,由于该公司没有向他们支付后续租金且联系不上,他们计划在一个月内收回房子。 与韦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租户,目前初步统计有160人,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超100万元。 据了解,该公司成立于今年6月,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经济等。刚成立5个月不到便出现经营问题,在业内人士看来,该公司涉嫌“入场就是为了出场”。按照公司的成立时间与“爆雷”时间,该公司的运营模式应为:先成立公司,以高收低租和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快速积累大量房源和租客后,收一年半载租金,后续再以经营不善为由申请公司破产或注销公司,全身而退。“这种做法门槛低,手段隐蔽,模式易复制,在业内已非常普遍。”该业内人士表示。 记者从广西12315投诉举报系统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区12315投诉举报系统接到涉及房屋出租服务的咨询、投诉及举报共311起。投诉主要集中在长租公寓,问题多为房屋出租公司大量租入房屋,再通过“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即以市场价租入房屋,稍低于市场价转租给消费者,一次性收取消费者1~2年租金但按月支付房主租金)方式出租散客,把提前多收的租金挪作他用,并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的运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损害租客和房主两方权益。消费者在租房时,要多留心。 ■消费提示 针对多家长租公寓企业资金链断裂、“跑路”失联情况,为防范风险,广西消委会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租房时注意以下几方面: ●租用房屋前要对出租公司的情况做好功课 消费者仔细了解公司经营资质、成立时间及运营实力,选择口碑信誉较好,特别是在银行开立房租资金监管账户的正规专业公司。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相关信息,特别注意查看企业是否被列入异常经营、是否有违法违规记录、是否进行正常年报。谨慎选择成立时间较短的房屋出租企业,防范一些不良商家通过积累大量房源和租客,一次性收取大额租金,快速囤积资金,再以经营不善为由申请破产甚至跑路,导致租客和房主很难维权。 ●租房时要核实房源并警惕租金过低陷阱 消费者要防范“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市场风险和消费陷阱,提前了解周边住房市场租金价格,掌握片区房屋租赁均价和支付方式。建议租客选择较短支付周期,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要求出租公司提供承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出租公司与房主签订的出租或中介服务合同,明确委托的性质,判断出租公司是否有权力代房东招租或是否有资格成为“二房东”。 ●签订出租合同时要防范“租房贷”陷阱 消费者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避免可能存在的隐形霸王条款,明确纠纷发生后的违约责任。警惕出租公司诱导消费者与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以消费者的信用风险换取资金保障,一旦经营不善,极易造成消费者面临个人资金或征信风险。 ●签约后,留存收据等证据,保护合法权益 签订合同后,注意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印留存,一旦出现纠纷尽量与租赁方协商解决,确实不能解决或发现租赁方有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李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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