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恩福珠宝有限公司 涉嫌以传销手段非法集资(2)
时间:2021-07-22 15: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新零售”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除了涉传之外,恩福珠宝的“新零售”模式还涉嫌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且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成立2个多月,募集资金2000万 在记者和恩福珠宝总裁张总闲聊过程中,提及会员人数及目前资金总量时,张总称,目前会员人数有一千多人,(6月)月底资金将突破2000万元。 记者在恩福珠宝调查期间,市场领导人多次提到公司运营模式效仿一家名为“翰林黄金”的企业。“翰林黄金”全称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该公司负面缠身,模式涉及传销并被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2020年12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2020)鲁0323行审90号】(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显示,2020年12月18日山东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源市监行处[2020]366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被执行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采取通过发展人员加入,要求被加入人员认购不同价值的商品作为加入条件,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同时发展下线形成自己的团队,并以团队所有会员的总业绩(整体业绩)为依据计算并给付上线报酬。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二)项和(三)项的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13003749.84元,上缴国库;2、罚款2000000元,上缴国库;1、2项罚没款合计15003749.84元”的行政处罚,并告知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等履行方式。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对申请执行人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8日作出的源市监行处[2020]366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同时指出翰林金业(深圳)有限公司采用的动态与静态收入高额返利模式拉人头发展下线牟利是典型的传销模式。 7月11日记者来到恩福珠宝公司总部针对其涉嫌虚假宣传及模式涉传问题采访到公司总裁张总。但截止到发稿前,公司尚未有人对此给予回复。 针对河北恩福珠宝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涉嫌传销及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有待监管部门的介入调查,后续进展情况,本刊将持续关注。 (原标题:河北恩福珠宝有限公司:涉嫌以传销手段进行非法集资)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