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数千万后欲以一纸《声明》正名,然虚假宣传与涉传依旧(2)
时间:2021-08-10 09:3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除此之外,厚德祖康还有专门针对五官调理的产品,用于眼部的迪明抑菌液宣称能“能够调理多种眼病,如眼干,眼涩,眼疲劳,砂眼,老花眼,青光眼,白内障,眼底出血,远视,近视,眼息肉,糖尿病引起的失明等”、用于耳部的迪尔抑菌液宣称能“调理耳聋、耳鸣、耳闷、耳痛、中耳炎、内耳炎、骨膜穿孔、耳后骨膜下脓肿、耳源性脑膜炎等问题引起的听力下降”、而用于鼻部的迪彤抑菌液则宣称可以“清肺浊、排鼻毒、修复鼻粘膜”。
随后,反传防骗联盟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了以上几款产品,发现均无任何备案信息。
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显然,融易资讯网()消息 ,从厚德祖康公司产品的宣传资料中可以看出该公司仍然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反传防骗联盟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该公司多次因为虚假宣传,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天眼查
反传防骗联盟通过天眼查APP留意到一起《湖北厚德祖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嘉鱼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工商)一审行政调解书》,据该行政调解书显示,自2017年1月7日开始,原告不定期在潜江××××等地召开产品说明会,以开会的形式介绍原告公司的产品,缴纳一定入门费后可成为原告公司的会员,原告需要新加入人员提供身份证、手机号和银行卡等证件进行报单。原告以产品说明会的形式,要求会员以认购商品的方式变相交纳了入门费,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下线的销售业绩来计算和给付报酬,从事组织策划传销活动。截止目前,经查实会员区域已覆盖黑龙江、内蒙古、湖北、广西等25个省市,会员人数达6490人,交纳的入门费金额为30229569元。遭告工商局以原告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为由,对原告做出没收违法所得30229569元、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本案在立案前,遭告县工商局向本院申请保全并提供了担保,本院对原告银行存款予以冻结。 经湖北省嘉鱼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原告厚德祖康公司与遭告工商局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湖北厚德祖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冻结的银行存款作为执行款缴纳罚没款31229569元;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湖北厚德祖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