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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零风险、创业首选的露亦斯遭质疑存在欺诈行为,旗下多款产品被责令改正

近年来,受健康意识提升及消费观念转变,重视口腔护理的人越来越多,据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行业数据显示,从产品功效看,美白、中草药品类牙膏仍然是主要诉求,中药植物成分的牙膏份额达26%,美白类牙膏市场份额达25%,抗敏感牙膏市场份额达10%。

在这样的背景下,号称可以在15天内让牙齿美白两个度的“露亦斯之谜超白炫亮牙膏”(小露牙膏)逐渐走进了大众的视野。那么,融易资讯网()消息 ,小露牙膏的经营主体露亦斯公司是一家怎样的企业?该公司旗下的化妆品是否曾遭责令改正?有关裁判文书为何会将露亦斯公司的某次虚假宣传行为认定是构成欺诈?小露牙膏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有关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零风险”、“创业首选”这样的宣传语是否违反《广告法》的相关法规?

八家企业,七家吊销

据悉,深圳市露亦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营销于一体的实体转型微营销企业。该公司(曾用名:深圳市露亦斯服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周冰涛,创始人为周冰倩,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周冰倩持股比例占99%,为实际控制人与最终受益人。据2018年报显示,该公司股东在当时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参保员工为6人。

据企查查显示,在眼下,露亦斯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冰涛名下共有8家企业,其中7家已处于吊销的经营状态。

且这些企业屡有经营异常信息出现。

虽然周冰涛是露亦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过据公开资料显示,周冰倩才是该平台的实际操盘手。周冰倩,人称露亦斯“倩老大”。

据多方资料介绍,此人于18岁孤身闯荡深圳,21岁独立创业。目前,周冰倩已经有了露亦斯公司创始人、董事长的身份,正全面负责公司战略规划、定位和管理工作。至今,拥有10多年的创业经验,8年的微商实战经验的她已揽获到了“ 亚洲销售女神”、“微商教母级人物”等美誉。

目前担任露亦斯公司CEO则是一个名叫王鹏的人,此人负责管理公司日常运营以及对外商务合作工作 ,是资深微商团队操盘手,也是团队问题分析专家。

构成欺诈,案情如何?

值得注意是,在近两年来,围绕着露亦斯公司发生的几场买卖合同纠纷也一度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

据《周丹丹与深圳市露亦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橙天绿宝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周丹丹诉称,原告通过微信网络认识了被告深圳市露亦斯科技有限公司的营销代表谢志云,谢志云通过微信向原告推销露亦斯公司经销的“覆盆子酵素”。经其介绍,原告决定购买该产品自己使用,同时也代理经销该产品。为此,原告从2017年4月至10月先后以每盒105元的价格从被告方购买了139990元的“覆盆子酵素”。然而,原告使用该产品发现并没有什么效果,很多客户使用后还有很多不良反应并怀疑该产品含有非法添加物要求退货。

为此,原告通过各种途径查询得知该产品既不是橡果国际授权生产的,也从未入选中国质量先锋档案。至于被告方吹嘘的美国联合基因生物研究所授权和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完全是无稽之谈。原告向被告提出要求退货,但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原告已提供初步证据证实与其进行产品交易的谢志云系被告露亦斯公司的工作人员。露亦斯公司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推翻原告主张,故对原告该主张,予以采信,确认谢志云系露亦斯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告与露亦斯公司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

至于有关产品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根据涉案产品及说明书、露亦斯公司的招商手册,被告宣称其销售的“覆盆子酵素益生菌”具有排毒瘦身、解决便秘、暖宫助孕、美容养颜、提升抵抗力五大功效,多人使用后瘦身效果明显,足以说明其产品含有一定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机能,属于保健品,非普通食品。被告未提交证据证实其销售的“覆盆子酵素益生菌”取得合法生产许可,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涉案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系合格产品。

法院认为:被告存在虚假宣传,双方买卖合同应属无效,被告露亦斯公司应返还原告相应货款。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