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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仁尊堂:普通产品宣称“特殊”功效,四级分销违背现行法规(2)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有关宣传材料对这些产品所具功效的包装是否可信。

齐鲁仁尊堂护颜精华液产品备案

实际上,齐鲁仁尊堂护颜精华液的备案编号是粤G妆网备字2020010812,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广州市草缘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根据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而美白淡斑的功能,无疑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才能够宣传的。并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也有所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看来,上述产品宣传或涉及虚假夸大宣传。

至于上述资料涉及到的虚假宣传该如何处罚,《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且代理商们还称自己的产品由“太平洋保险承保”,根据我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也有所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或宣称下列内容:(十一)含有“保险公司承保”“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

为了推广仁尊堂的产品,许多代理商晒出了一些顾客使用案例来证明产品的有效性,有的代理商称使用了该产品排毒了,淡化了色斑;还有推广人员称这款产品年女老少甚至孕妇都可以用,更有代理商晒出了顾客使用前后对比图来宣传该产品,“美白淡斑”的字样也在聊天记录中时常见到。

毋庸置疑,这些案例的宣传还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四级代理 违背现行法规

仁尊堂小程序商城中的产品售价

山东仁尊堂的火爆,与其“新零售”制度直接相关。据仁尊堂公司营销领导朱士荣介绍,仁尊堂护颜精华液的统一零售价为998元,扫描代理商发来的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商城售价就变为298元,首单赠送一盒纳米喷雾仪。298元购买了首套护颜精华就成为了VIP等级的会员。

Vip既是消费者,也是分享者。VIP推荐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朋友购买产品可以获得收益。当新人通过扫二维码,购买298元的护颜精华成为VIP,每套产品都可以获得直推奖励68元,朱士荣在直播中称,推荐一人使用奖励68元,推荐4个人使用就有270多元钱的奖励,即可回本。当VIP二次复购的时候,每盒产品售价260元,当会员推荐的用户他复购的时候,系统奖励上级VIP会员30元钱。“加入vip三天销售一套,一个月可以10套,一年就有120个用户,每个用户可以获得直推奖励奖励68元,就可以拿到8100多元的奖励,这些VIP用户每复购一套,自己还能拿到30元钱奖励。”

作为普通的VIP,只能拿自己直接推荐的用户奖励和他的复购奖励。但是间接推荐的奖励拿不到。如果想要想拿到后面的收益,则需要升级为门店代理或者总代理。

VIP之上的层级叫做门店代理,需要交1000元押金,认购100盒齐鲁仁尊堂护颜精华液,每盒产品的进货价为200元,成为门店代理后,直推VIP奖励98元,加上10元的销售补贴奖励,共计得奖励108元。VIP复购价格为260元每盒,门店代理可获得60元加10元的复购奖。间接推荐VIP奖励30元,其复购奖励30元每套。直推门店代理直接奖励500元,还享受团队10元每套的平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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