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之畅”运营主体苏州健力组织策划传销被查处 “金蝉脱壳”苏州舒之畅代理模式仍未变(2)
时间:2021-12-14 19: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中国网财经 点击:次
“舒之畅HGH”公众号则显示,“舒之畅HGH冷敷凝胶”为全球唯一一款不用注射、不用仪器、不用手术、不用口服,只要每天在家轻松涂抹,就能改善脸上皱纹、眼袋、皮肤松弛下垂,淡化各种色斑,痘坑痘印。
上述产品目前在多个电商平台均有售卖,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进行暗访时,一位“仁爱保健”店铺的工作人员称,舒之畅HGH冷敷凝胶不是药、不治病,只是激活脑垂体分泌HGH,恢复人体自愈力,重返年轻态,恢复健康美。 工作人员并强调,该产品全脸可以涂抹,对皱纹、面部提升,肤色提亮、祛斑等均有效果,最快7天见效,慢30天。脸部使用重点在鼻双翼大三角区挨着鼻子两条沟处(法令纹),上下涂搓,对鼻窦炎有改善作用,消除法令纹令人更年轻。当眼霜使用,抹一抹祛眼袋, 也可当脸霜使用,面部下垂提升的更快。擦涂15分钟后开始不断喝水,加快新陈代谢,排出体内毒素。 当记者向多个相关商家询问该产品使用说明书时,相关人员称“没有说明书”、“收到货后会有详细说明”。 据此前媒体报道中引用的该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的适用范围为用于人体物理退热、体表面特定部位的降温,仅用于闭合性软组织,并未提及任何治疗疾病的功效。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在相关平台有多个关于“舒之畅冷敷凝胶”的“使用者推荐证明”:有些用户声称“舒之畅冷敷凝胶神奇之处,用来才知道,超出你的想象”、“舒之畅就是这么牛,谁用谁收益”等。据媒体报道,这些所谓的“使用者案例”被代理商用以证明该产品的功效,比如祛斑、治疗颈椎病、调理性功能和肩周炎等。 《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王贝贝在接受中国网财经采访时也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械字号”变“妆字号” 备案信息存疑 记者注意到,苏州健力仅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而苏州舒之畅的行政许可中只有一个《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只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却售卖“械字号”产品,“舒之畅冷敷凝胶”可信度颇受质疑。 据苏州健力官方公众号显示,舒之畅冷敷凝胶获得国家“械”字号认证,有临床功效,不添加任何激素、抗生素、重金属及其他易引起皮肤反应的化学制剂。该公司同时称,舒之畅冷敷凝胶安全性更高,是“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特殊人群使用的时候更安全,如敏感肌、激素脸、玫瑰痤疮等皮肤抵抗力比较差时,都可以使用,具有很好的敏感、抗炎、修复、保湿的功效”。 不过该产品介绍中并未明确提及舒之畅冷敷凝胶的备案号、备案人名称等信息。记者在某电商平台发现,目前在售的相关产品显示其备案号有3个,分别为“粤穗械备20200067号”、“粤穗械备20200057号”、“粤穗械备20201037号”。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信息显示,“粤穗械备20200067号”的产品为广东亿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体外吸引连接管”,而“粤穗械备20200057号”与“粤穗械备20201037号”则查无产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