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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妙眠代理“拉人头”被指涉嫌传销(2)

从层级分配来看,门店C虽由门店B招募,两者仍属平级关系,因此B和C都为总代A的直属门店。未来,B和C各自招商到同级的门店,总代A同样能分得5000元奖金。代理制度允许“平级招募平级”,这也使区域以下的总代和门店可以无限横向发展,形成一种无限循环的模式。理论上,代理只需要不断招商就可以持续获得保证金和收入。

“拉人头”的代理模式让娃哈哈妙眠多次被媒体质疑涉嫌传销。对此,刘浩和潘东均予以否认,坚称模式合法合规。

“第一感觉是这种模式有点类似传销,但后来仔细一分析,不管做什么东西,我们都要拉人头,所以拉人头并不意味着就是传销,只是说看每个人怎么去定义它。”刘浩说。在他们看来,“拉人头”已经只是一件极为平常且普通的事情。

在妙眠的代理商看来,收取保证金不过是“利润前置”(提前获得本批货物的利润)。多名妙眠代理商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在这个制度之中,交纳10万元保证金的总代是代理等级中性价比“最高的”。

微商行业资深人士陈智(化名)对时代周报记者说:“更多的人他只会看到这个模式很赚钱,只需要付出很少成本,甚至说在最短时间内就可以赚到钱。模式诱人,同时风险也很大。”他认为,妙眠模式已形成了多层分裂关系。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以及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都属于传销行为。

(原标题:娃哈哈妙眠代理“拉人头”被指涉嫌传销)

责任编辑:蓝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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