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冒用、盗用“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管理拟出新规,保健品身份证监管或收紧(2)
时间:2022-03-30 23:3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备案凭证持有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上市保健食品按要求标注保健食品标志。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监督管理。 征求意见稿要求,保健食品标志整体比例12:10(高:宽 6:5),帽形图案整体高度:7.1比例尺,宽度:10比例尺,中间球形直径:3.7比例尺,“保健食品”字样高度及宽度:2.4比例尺。印刷标准色CMYK色值:C100 M40 Y0 K15,屏幕标准色RGB色值:R0 G106 B176。字体为黑体。 湖南国纬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怀宇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假冒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已经涉嫌违法,一旦查实就应该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并且要尽快建立健全保健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来改变保健品领域违法成本过低的现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