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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体验调查!微拍堂“1000万消费保障”涉嫌虚假承诺(2)

“1000万消费保障”是订单额外赔付,如果消费者因假货、丢件等订单问题不认同商家处理向平台客服投诉,平台会根据订单类目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给予消费者订单金额10%到3倍不等的赔付处理。该保障金设立至今,累计赔付金额已经超过1000万元,其中包括优惠券和现金两种形式,而且现金多于优惠券。

保障金包括优惠券和现金两种形式

消费者怎么理解

调查期间,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名消费者,大多数消费者都理解为“1000万元消费保障基金”,且认为应该是现金的形式。

记者梳理有关“微拍堂”的部分投诉也发现,并没有消费者表示享受到该保障基金,有的甚至退款都没有到位。

一消费者发帖称,他在“微拍堂”一店铺花费4200元买了一枚钱币,经“微拍堂”认可的鉴定方式“鉴真阁”鉴定为赝品,找平台处理却只追回1000元,因为该商家只有1000元的店铺保证金,“微拍堂”表示自己作为平台的第三方并没有承担剩下的3200元的义务,只能提供给消费者商家的身份信息自行追讨。

“微拍堂”涉嫌虚假宣传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

可要求电商平台先行赔偿

“1000万消费保障”是否构成欺骗误导?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权?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律师和消保委人士。

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钱宙律师认为:

对于“1000万消费保障”,如果没有对保障条款解释清楚,消费者就会默认是现金。若平台既不解释清楚也不补偿现金,还在页面进行显著标识,则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下单,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江苏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表示:

根据《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国家鼓励电商平台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消费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商平台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电商平台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据此,“微拍堂”在公开承诺中宣称的“微拍堂作为平台并没有对卖家行为的赔付义务,相关赔付义务是卖家义务而不是微拍堂义务”“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付标准高于平台规则调解赔付标准的,消费者就赔偿不足或不满意部分可通过法律途径继续向商家追偿”等相关说明,逃避了电商平台应尽的法律责任,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对于互联网平台公开承诺的消费保障基金,专家建议交由第三方监管,或者设立专用账户,做到承诺可兑现,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相关法律规定

《电子商务法》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原标题:记者体验调查!微拍堂“1000万消费保障”涉嫌虚假承诺)

责任编辑:蓝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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