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产管并重!截至2022年8月,共有19474个注册类保健食品(2)
时间:2022-10-27 15:3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中国食品报 点击:次
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该方案实施以来,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聚焦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持续进行教育引导,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集中力量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惩处一批违法企业,整治规范食品、保健品市场秩序,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政策指引行业良性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表示,近几年,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通过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等手段,促进保健食品产业从“发展中规范”向“规范中发展”转变,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的情况下,需要重新审视和研究,进一步深化保健食品行业监管改革。 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将粉剂、凝胶糖果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剂型,丰富了保健食品备案制的形态。同年,《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开始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保健食品备案制。与此同时,《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也开始实施,辅酶Q10、破壁灵芝孢子粉等5种保健食品可以备案,改变了只有维生素、矿物质允许备案的局面,标志着保健食品备案制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取消与现有保健功能定位不符的促进泌乳、改善生长发育、改善皮肤油分3项保健功能,已不再受理审批的抑制肿瘤、辅助抑制肿瘤、抗突变、延缓衰老4项保健功能。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对1996年7月开始实施的《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中没有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补充。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单独或联合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机构提出保健食品新功能建议。 “保健食品行业应构建各利益相关方相向而行的新发展格局。”张永建表示,保健食品行业深化改革可以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制定长、中、短期规划——分步协调实施——蹄疾步稳推进”的路径加以实施。 王鹤松表示,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保健食品行业的监管日趋规范,行业集中度得以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认识更加全面,消费理念愈发成熟,更倾向于选择功能专一化的保健食品,而保健食品的多元化需求也带动了产品向多样化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