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食品安全、违法广告等
时间:2022-11-25 12: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1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计量作弊、药品违法广告等。其中,四川一食品店经营含“氨氯地平”“盐酸二甲双胍”等药品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 案例一、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处罚款5.7万元 2022年2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投诉人称在某网络平台上的康宝保健品专卖店购买的“东方同康宝无蔗糖蛋白质粉(蛋白固体饮料)”产品标签配料表标注添加了原料“D-甘露糖醇”,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注生产企业为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外包材库发现上述被投诉产品的外包装标签3500个。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规定,“D-甘露糖醇”的允许使用范围仅为“糖果”。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樟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公司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75元、罚款人民币5.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食品店经营的食品被检出药品成分 2021年12月2日,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江安县江安镇盛琦食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其正在销售“金盛康牌福安之胶囊”“堂恒牌好康舒胶囊”和“净宝牌圣健元胶囊”等113盒标称具有降压、降血糖功效的食品,但均无法查询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经送检,上述产品检出药品“氨氯地平”和“盐酸二甲双胍”。经查,该店以微信联系的方式,在“168保健品网”推销以上产品,主要销售给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治疗需求的老年群体。自2021年至案发,当事人共计购进470盒,已销售357盒,总货值10.17万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今年3月,江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案中当事人销售的食品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降压降血糖药品,且主要向老年群体销售,销售此类产品的卖家,往往宣称无添加、纯天然,骗取老年人信任。老年患者食用含有此类药品的食品,不但贻误了疾病治疗时机,还会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严重时甚至危害生命。 案例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被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7月13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洪某某经营的门店购买到宣称“治疗风湿、腰椎颈椎疼痛”的固体饮料及压片糖果,服用后感觉身体不适。 经对举报者提供的四款食品进行送检,结果检出醋酸泼尼松(激素类药品)、吲哚美辛(镇痛类药品)等成分。经外围调查取证后,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迅速对生产源头、中间委托商、下线销售代理展开全链条打击,一举破获以陈某某为首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团伙,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查获非法添加醋酸泼尼松、吲哚美辛等化学成分的涉案固体饮料及压片糖果共计1万余盒、半成品混合物760公斤。上述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涉案产品中非法添加的醋酸泼尼松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品,吲哚美辛为非甾体抗炎药,长期或者大剂量使用,容易引起蛋白质代谢紊乱、股骨头坏死、肝肾功能损害等副作用,甚至危及生命。 案例四、无证生产、非法添加染色剂,被罚10.59万元 2021年11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管局对胡某某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正在从事熟牛肉生产加工,现场有“洛阳旭日袋色”250袋及相关制作工具和生产原材料若干,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或小作坊登记证明。 经查,当事人胡某某未经登记,于2020年3月开始从事熟牛肉生产加工活动,其在生产过程中为使生产加工的熟牛肉颜色好看,添加有洛阳市某化工厂生产的“洛阳旭日袋色”。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今年4月20日,盱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成品牛肉(熟牛肉)118.1kg、生牛肉77.52kg、“洛阳旭日袋色”250袋、规格为25kg的焦糖色食品添加剂5桶等生产原材料和制作工具若干,处以10.59万元的行政罚款。 案例五、油料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弄虚作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