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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示疾病治疗效果、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泉州新福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暗示疾病治疗效果、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

  泉州新福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1月14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行政处罚公告,关于给予泉州新福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公示显示:

  1.泉州新福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抗(抑)菌制剂顺浩堂®妇用小苏打、顺浩堂®清疹霜、顺浩堂®汗斑净香露抗(抑)菌制剂标签、说明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要求,且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具体为:(1)顺浩堂®妇用小苏打的外包装盒及说明书上未标注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2)顺浩堂®汗斑净香露产品名称中的“汗斑净”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3)顺浩堂®清疹霜产品名称中的“清疹”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外包装和说明上标注的英文“Skin Anti-itch Cream” 翻译成中文是“止痒膏”,“Rapid relief of pruritus”翻译成中文是“瘙痒快速缓解”,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4) 顺浩堂®清疹霜标签和说明书上标注的剂型为膏剂,但产品名称却为“清疹霜”,名称与标注的剂型不一致。

  2.泉州新福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抗(抑)菌制剂顺浩堂®去虱香波、顺浩堂®草本生态抑菌剂、顺浩堂®妇用小苏打、顺浩堂®洁虱净复方百部酊喷剂、顺浩堂®汗斑净香露、顺浩堂®云南本草足立净(喷剂型)、顺浩堂®洁炎净软膏、顺浩堂®高锰酸钾溶液、顺浩堂®清疹霜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具体为:(1)顺浩堂®去虱香波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评价项目不全。(2)顺浩堂®草本生态抑菌剂、顺浩堂®妇用小苏打、顺浩堂®洁虱净复方百部酊喷剂、顺浩堂®清疹霜、顺浩堂®汗斑净香露、顺浩堂®云南本草足立净(喷剂型)、顺浩堂®洁炎净软膏、顺浩堂®高锰酸钾溶液在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

  3.泉州新福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浩堂®清疹霜(生产批号:20210927)中非法添加了激素丙酸氯倍他索和抗真菌药物盐酸特比萘芬(经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顺浩堂®清疹霜中丙酸氯倍他索实测值385.6ug/g,盐酸特比萘芬试验实测值8024ug/g),该公司于2021年12月12日通过淘宝网店“福建新福记”将该批次产品共800支销售给毛宗兵(南通宽洋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娟的丈夫),销售价格9元/每支,货值共为7200元,获得违法所得7200元。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对该违法事实进行了查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7200元,并处罚款55000元。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