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利用虚拟货币实施传销犯罪案件
时间:2023-06-02 10:4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平果市人民法院 点击:次
5月17日,平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以“虚拟货币”为名义的组织、领导传销案件。部分被告人家属、公安局民警共计2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文某彬相继注册成立昆明大棒客科技有限公司、链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大棒客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文某彬系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告人王某松、被告人王某新系重庆大棒客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被告人文某彬组织被告人王某松、被告人王某新等人开发、运行 CoinBank、Pockchains平台,并在上述两个平合内分别发行没有价值支撑的CBT币、BBC币,通过召开现场推广会、建立微信宣传群、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 CBT币、BBC 币有巨大的升值空间,以高收益为诱饵,以投资CBT币、BBC币为名,要求参加者使用USDT、EHT、BTC等主流虚拟币投资CoinBank、Pockchains平台发行的基金或通过平台的线上、线下活动获得加入资格,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投资金额作为返利依据,设置多个不同名称的奖金收益,从中非法获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文某彬、王某松、王某新组织、领导以投资CBT币、BBC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投入一定数量USDT、EHT、BTC等主流虚拟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并发表了各自意见。三名被告人对被指控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 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