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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生活”宣称国企背书吸引眼球?消费积分多层级代理涉嫌传销(2)

另外,该平台推广资料还介绍了公司的收益方式,并且表示无论参与用户如何参与,平台都永不亏钱,那么是不是侧面就可以理解为,参与用户投资后,只有收益和赔钱一说呢?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从上诉资料中我们不难看出,该平台不但设置了投资门槛,还通过明显的团队框架以及高额的业绩提成,吸引参与用户通过团队体制内源源不断的拉人头来投资,韭菜一层一层的割。试问如此错做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至于以“共同创富”为口号的大有生活今后如何发展?以及该平台现推行的模式和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否会得到重视与整改?对此,侠X态度将继续保持关注。

(原标题:“大有生活”宣称国企背书吸引眼球?消费积分多层级代理涉嫌传销)

责任编辑:蓝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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