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三分钟,赚钱好轻松,一部手机实现财务自由?“美特美”商城网络传销骗局揭秘:参与会员多达2.2万余人,涉案金额达45亿余元(2)
时间:2023-08-28 19:2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专案组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组织采取“拉人头”构建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凸显。其经营模式采用由推荐人介绍加入销售微信群,在“美特美”商城通过扫描、填写上线参与人的注册邀请码,绑定上下级关系,并要求参与人注册后的90天以内必须推荐至少3人加入,否则只能获取收益60%的现金。 据辉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张锦涛介绍,在运作模式和收益方式上,“美特美”对其会员专门设立奖金制度,其中分“动态收益”与“静态收益”进行运作。 静态收益:注册后可进行货物交易,15天后卖出,收益为交易额的15%,但要求必须在90天内推荐3人。若未按要求推荐3人,则只获取收益60%的现金,40%转为积分(积分其实没有实际意义)。 动态收益:直推奖励也就是享受直推人每次交易的4%。例如:以A直推B为例,B进货1万元,则A享受的奖励是,10000×4%=400元。 间接推荐奖励,享受间推奖励,必须为一星级或以上合伙人享受间推人每次交易的2%。例如:以A推B,B又推C,C进货1万元为例,则A享受的间推奖励是:10000×2%=200元。 此外,会员在达到星级合伙人后,可获得本人团队内所有成员的交易额的0.5%分红,即“团队分红”。例如:A为五星合伙人,以其团队1万人每人每次进货1万元为例,可获得50万元的团队分红。 “美特美”总部“盈利”方式则包括3种: 第一,动态收益。犯罪嫌疑人范某华的账号都属于“美特美”的“根账号”,所有传销参与人都是范某华的伞下账号,其能获得大量的“动态收益”。 第二,解冻费。“美特美”在平台参与人利用平台交易的过程中出台了各种“苛刻”规定。如果因个人原因导致某项交易停滞,则平台将对其收取200元罚款。据犯罪嫌疑人供述,每天处罚人数在15-20人。 第三,通过修改后台数据进行“空买空卖”。范某华等人操纵后台,可以对数据进行随意修改,并将范某华等人的账号存货改为1万元,进行虚假售卖。 参与侦办此案的辉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陈家乐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会员加入后,易进不易出。你想出去,不可能让你全身而退!” “一瓶山楂酒,卖了很多次” 专案组调查发现,“美特美”集团多人有参与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前科。实控人范某华2016年曾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美特美”宣传讲师瞿某学2015年同样曾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 该组织前期部分会员为美亚、MDG国际的传销团队,通过鼓吹“投资小、以小博大”的幌子,更换项目名称,大肆实施网络传销活动。 对此,专案组梳理出该组织涉案账户7000余个和7700余万条资金流水,固定各层级及传销参与人员情况。 为防止更多人陷入传销骗局,在河南省公安厅直接指导下,专案组果断出击,分赴全国多地同时开展抓捕,一举抓获以传销组织骨干范某华为首的团伙骨干成员共24人。 此后,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打击,查处该组织各地骨干人员,成功实现了对该传销组织从挑头骨干到平台研发、维护嫌疑人员的全链条打击。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范某华供述长期非法从事传销违法活动,曾先后参与“善心汇”“MMM”等传销组织,他在多次受公安、工商部门查处打击后仍不思悔改,并纠集家庭成员开发“美特美”商城。 在张锦涛看来,“该案最明显的(传销)特征就是一瓶山楂酒,卖了很多次”。 据介绍,该平台没有真正的商品生产销售。“美特美”商城指定售卖的某品牌山楂酒实际成本价8元/瓶,出厂价14元/瓶,商城定价为250元/瓶。“美特美”公司向某品牌山楂酒的生产公司实际购货量为8.6万瓶山楂酒,而平台数据显示截至案发时共销售5400万瓶。 这与范某华到案后的供述相互印证:“商城的山楂酒只是道具,现实中不会有人购买,既然商城能挂卖挣钱,为何不自己挣这个钱?” 辉县市公安局副局长姚勇说,“美特美”商城是典型的资金互助盘,其经营模式与“善心汇”“兴中天”“理想家园”等传销组织一致,换汤不换药。该山楂酒仅仅是传销平台的道具,实际是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投资金额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