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传销违法且犯罪!7人因参与“人力资源双向扶贫”传销活动被处罚
时间:2024-05-15 18: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11日发布一则《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张某霞等7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张某霞等7人从事传销活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七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贰仟元整。 张某霞等7人在2023年2月-11月期间分别被网友、老乡、亲戚、朋友等关系叫到贺兰县,经介绍,给传销组织缴纳最低33500元入门费,加入了以“人力资源双向扶贫”、“西部大开发阳光扶贫工程”、“人力资源开发”为名的传销组织,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一名“主任”。 该传销组织体系人员分为五个级别,即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高级业务员,每一个级别的晋升可以获取数额不等的返利,发展加入该传销组织的人员越多,晋升的级别和获取的返利也就越多。 截止到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11日,被贺兰县打击传销工作组查获时,6人分别发展传销下线人员1-6人,获得返利。牟某存不能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使调查取证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应加重处罚。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29日作出《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七人参与传销的行为,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