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联公司涉虚假宣传营销模式类传销(2)
时间:2024-08-10 15: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图片说明:民政部公布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图片说明:根据证书网址搜索的博彩网站 营销模式被指传销 举报人表示,江苏企联除了在网上自己宣传自己以外,在线下更多的是通过会员的亲身经历、讲师宣讲、发展下线的模式推广他们的商务宝、店盈宝。只不过江苏企联做的更巧妙一点,以拓客(拓展客户)、赋能、盈利为诱饵,通过公司(小微企业)加盟模式来发展自己的会员(渠道代理商),其渠道代理商的代理费一般是3年19.8万元。 举报人同时给媒体提供了江苏企联线下推广的方案。“该企业宣称其店盈宝系统具有低投入、高回报、零风险,并列举了促销方案,诱惑参会人员尽快抢占名额。同时,通过现身说事的形式,让投资者感到使用店盈宝系统确实能给自己的实体店带来流量,并可以实现财富自由。这不是传销这是什么?”举报人说。 视频显示,在培训会现场,会员们通过拍手,渲染气氛,隆重、热烈欢迎“讲师”。讲师则通过所谓的大奖来刺激参会人员,引诱入戏。 “再看看其宣传的内容,能找到几家是官方媒体的报道?全是江苏企联自己吹嘘自己。该企业的创始人邵海兵更是营造各种媒体采访,甚至自己手拿多个带铭牌的话筒,营造自己是一个成功企业家的形象。有这样的媒体采访吗?显然是在摆拍,在煳弄谁呢?”举报人说。 图片说明:邵海兵被各大媒体采访 举报人提供 《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对于投资理财和会员加盟类广告有明确约束:“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是对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二是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非法提供线上金融支付业务 举报人反映,江苏企联并没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但该企业的店盈宝却为商家提供线上金融支付业务。 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非金融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而江苏企联注册资本只有1000万元,实缴资本也只有1000万元,其本身并不符合申请规定。不知其开展的企联支付业务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从何而来? 如此,支付人的支付风险和合法权益又有谁来保护? 鼓吹公司上市,实则诱惑用户 举报人表示,江苏企联宣传的全资子公司“商盟赋”(全称:四川商盟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票挂牌仪式在浙江乌镇皇冠假日酒店隆重举行。“商盟赋”在天府股交双创企业板挂牌上市,给网友制造的是一种企业上市的假象。而天府股交全称是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是非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核心平台和主要渠道,是各级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离上市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