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远洋捕捞”执法!最高检:为经济发展护航,重点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及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时间:2024-12-15 20:5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点击:次
道道网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旨在服务和构建更高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检察行动举措。
其中,《意见》特别强调了防止和纠正使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必要性,并要求完善检察环节中依法识别和纠正涉及企业的冤假错案的机制。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会上特别指出,这项工作是今年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的重点之一。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着力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特别是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意见》重点聚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一主责主业,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这“四大检察”工作作出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法律监督重点。
《意见》专门部署“完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提出落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要求,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完善立案监督办案规范,依法监督纠正非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对涉及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规范刑事案件指定管辖工作;加强对涉案财物处置的法律监督。更好发挥刑事检察在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意见》提出健全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体制机制,通过深化检察机关自身改革,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部署“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明确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健全检察官惩戒制度等方面要求。 同时,在维护稳定、营商环境、服务民生与发展等方面,《意见》还提出了其他相关要求,做出了最新的部署。
在维护稳定方面,《意见》要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依法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防治力度,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推动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
l 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加强轻微犯罪问题研究,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在营商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l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在产权保护方面,《意见》强调: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l 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加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在服务民生方面,《意见》提出: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
l 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推动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
在服务发展方面,《意见》部署: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列检察举措。
l 要求健全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依法惩治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依法从严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