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体育播报
今日时讯:恒基快讯:今日时评:再卖子公司整理资产 贝因美止损自救
原标题:再卖子公司整理资产 贝因美止损自救)
再卖子公司整理资产 贝因美止损自救
本报记者 金晓岩 北京报道
贝因美自救行动还在进行。因为连续的亏损,贝因美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地通过变卖资产,出售子公司或是跨界转型等方式以求业绩能有所好转。
3月13日,贝因美发布公告显示,将全资子公司杭州贝因美豆逗儿童营养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非关联方。不出所料,此次转让子公司的行为再次受到了来自恒天然方股东的反对。至此,贝因美业绩何时能够好转依然需要等待。
内部董事意见分歧
贝因美资产整理正在提速。
3月13日,贝因美发布公告显示,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杭州贝因美豆逗儿童营养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非关联方。
据悉,杭州豆逗原主要从事贝因美婴幼儿配方米粉的生产,目前业务已经全部迁移至全资子公司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生产。按评估值计算,贝因美所持杭州豆逗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98亿元(截至2017年12月6日杭州豆逗分红后评估值为1.66亿元)。
对于此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贝因美称是为了长期减少闲置资产和运营成本,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本次出售杭州豆逗100%的股权完成后,杭州豆逗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股权转让所获款项将全部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司3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上,会议以5票赞成,仍然有3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其中,投反对票的董事表示,支持公司出售豆逗工厂,但应确保交易方式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另外,目前豆逗股权出售方案未充分考虑未来拆迁及预期收益,恒基行讯,存在低估资产价值的风险;鉴于豆逗工厂存在较大的拆迁可能性,交易方案中应当对潜在拆迁收益分配机制做出公允合理的约定。
此外,独立董事刘晓松反对理由是,杭州豆逗处于良渚遗址文化保护区范围内,虽然按照目前政府规划,杭州豆逗不存在拆迁计划,但结合已启动的“良渚古城遗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及杭州城北副中心国际商务区规划推进,杭州豆逗所处地块未来可能涉及规划调整。目前的出售议案在未对上述潜在收益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潜在交易对手洽谈处理未来土地潜在增值等收益事宜,其认为资产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存在缺失、无法判断授权公司经营层处置的合理性。
其实,来自恒天然派驻的股东方的反对意见已经不是首次,事实上,贝因美曾于此前的1月18日召开过董事会会议讨论杭州豆逗出售议案,但因拆迁补偿收益分配和保障机制存在缺陷和漏洞,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未能获得董事会批准。
自救的“三道防线”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近期贝因美首次出售资产。
2014年以来,贝因美业绩连续下滑,2016年巨亏7.8亿元,2017年前三季度亏损3.83亿元(更正后)。根据上市公司规则,若贝因美2017年继续亏损,将遭退市风险警示。
对于如何止损,贝因美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谢宏在2017年11月曾公开提出“三道防线”,即出售资产、地方补贴和包括总承销商模式在内的奶粉营销。
而早在2017年7月11日,贝因美就在股价“闪崩”次日发布停牌公告,拟向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出售上游资产,并明确表示此举目的是为改善公司业绩。2017年10月27日,贝因美首次宣布处置位于杭州和上海的7套房产。12月22日,贝因美再次宣布出售位于杭州、重庆、成都、武汉、深圳、广州、北京等地的22套房产。房产处置事项评估总价合计1.04亿元,占贝因美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0%。
对于亏损的业绩表现,贝因美表示原因有多个,其中之一则是配方注册制落定以及2018年起正式实施带来的“洗牌”效果未如预期般强烈,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导致行业普遍竞相杀价甩货,整体销售未达预期,导致当期销售收入未达预期,同时市场投入费用门槛提高,严重影响利润实现。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度,贝因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7.8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风险警示”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若2017年度公司继续亏损,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