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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巴公司”涉传被罚没100多万元后 仍我行我素传销有趣:
很快,在销巴科技APP上,小编就发现了发展会员的选项。金博士介绍说,复利返投只是通过消费,每天用返还的微币消费返还积分,消费越多,积分越多。“朋友消费多了,自己收入也多了。”
2018年7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没收销巴公司违法所得668908元,并罚款50万元。
提示:2018年4月,公安部、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提示防范“消费返利”风险,谨防利益受损。六部门提醒,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当事人招收的626名VIP会员和城市代理人中有113人直接推荐了一级VIP会员和城市代理人共120人,间接推荐了二级VIP会员和城市代理人共99人,共发放上述升级奖励20500元,发放分享会员消费奖励181392元。综上,因当事人收取上述VIP会员和城市代理人的升级费用未交税,故本案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668908元(686000-17092)。
从2016年7月起,销巴公司为进行市场推广,采用会员升级制的销售模式;该模式规定:一次性缴纳1000元或累计消费满100000元,方可升级成为VIP会员;直接推荐会员达100人且缴纳2000元(或VIP会员缴纳1000元),方可升级成为城市代理人。取得VIP会员或城市代理人资格后,可向他人进行分享并使其成为“销巴公司”的VIP会员或城市代理人,分享会员能获取升级奖励和分享会员消费奖励。
消费返利,原本作为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只是用来吸引用户流量的入口,本无合法与非法之分,但被一些不法之人加以利用,再冠以“消费等于存钱、消费能赚钱、消费就是投资”等诱人概念,许诺高额返现吸引消费者入局,实则背后全是坑骗套路。近日,有网友爆料“销巴公司”模式涉嫌传销,采用会员升级制的销售模式发展线下曾被工商局罚款100多万元。据小编查询,“销巴公司”目前仍以消费全返、发展下线等模式我行我素传销。
案件性质当事人要求消费者须在“销巴生活”APP缴纳1000元或购物消费满100000元方可升级成为其VIP会员,会员直接推荐一级会员达100人且缴纳2000元(或VIP会员缴纳1000元)方可升级成为其城市代理人。取得VIP会员或城市代理人资格后,可向他人进行分享并使其成为“销巴公司”的VIP会员或城市代理人,分享会员能获取升级奖励和分享会员消费奖励。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的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当事人的VIP会员或城市代理人直接推荐他人成为VIP会员或城市代理人时可获得500微币的奖励,间接推荐他人成为VIP会员或城市代理人时,可获得300微币的奖励,第三级推荐的他人成为VIP会员或城市代理人时可获得200微币的奖励。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
升级奖励是指VIP会员或城市代理人推荐他人升级成为VIP会员或城市代理人时可获得三级(500微币、300微币、200微币)的升级奖励(即A推荐了B,B推荐了C,C推荐了D。当D升级为VIP会员或城市代理人,直接推荐人C可获得500微币、间接推荐人B可获得300微币、第三级的推荐人A可获得200微币)。
分享会员消费奖励是指会员可推荐他人成为该平台会员,被推荐的会员在该平台消费后,其可获得一定层级的奖励;其中普通会员可享受直接推荐会员消费额2‰的奖励;VIP会员可获得其直接和间接推荐的两级会员2‰和3‰的消费奖励;城市代理人可获得其直接、间接和第三级推荐的三级会员2‰、3‰、2‰的消费奖励。上述微币可1:1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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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高额消费返利平台的难点在于,很多传销参与者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除了高额消费返利平台的“洗脑包”外,用“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来解释投资者的心理会更形象。在这一类人的价值观里,非常期待一夜暴富,并且认为天上掉馅饼是可能的,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准确无误的掉进各种坑里。
截至案发,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统计,其共招收VIP会员566人(均是通过缴纳1000元的方式成为)、城市代理人60人,收取上述VIP会员和城市代理人升级费用合计686000元(566*1000+60*2000),已按0.5‰的制度返还上述会员共计170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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