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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钰锦大数据科技”涉非法集资多人被抓
【直报网北京7月23日讯】(金融虎APP)7月19日消息,据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公安分局通报显示,近日 ,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该局依法对钰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查,并于2021年7月12日开展收网行动,抓获敖某勇,张某,朱某春等嫌疑人,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全国各涉案地公安机关正在对钰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各地分支机构依法开展查处。
根据通报,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现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钰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集资参与人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登记报案即可,鉴干疼情管控需要,建议采取线上报案,就近报案或邮寄报案为宜。
1、线上报案。登录:28100/h5/login点击“投资人报案登记平台”,选择“钰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登记平台”进行线上登记报案。
就近报案。到钰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公安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
3现场报案,集资参与人可直接到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经侦支队现场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4:邮寄报案,集资参与人可将与钰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权益转让合同》、《第三方监管机构选定协议》、报案自述材料、转款凭证等报室材料邮寄至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经侦支队,并注明"钰锦大数据报案材料”,收件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莲池路37号南岸区经侦支队,联系人:徐警官、吴警官,邮政编号:400000电话:023-62812734.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全力追赃挽损,依法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广大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对煽动串联,聚集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席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外理。
重庆海龙控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近日,江北区发布了关于“重庆海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通告。通告称,被告人彭某、敖某等人以重庆海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以下简称海龙公司案),目前正在进行追赃挽损工作。根据重庆市江北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委托重庆康华会计事务所对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损失进行司法审计,因司法审计需要,请海龙公司案集资参与人按时参加信息核实登记。
关于“重庆海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核实登记期限自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
二、核实登记对象
信息核实登记对象为海龙公司集资参与人。
三、核实登记地点
按照方便群众、属地就近登记原则,集资参与人及时携带资料到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金港新区2号附5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寸滩分理处旁边)参加核实登记。
四、核实登记内容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2、联络信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
3、集资信息:集资金额、收取利息金额等;
4、账户信息:集资参与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及开户网点信息。
五、核实登记流程
核实登记信息包括排队等候、核实录入(身份核实、集资数据确认、收款账户采集)、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
对集资金额、收取利息金额有异议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登记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到场人员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聚集),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核实登记。
六、携带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
集资参与人不能参加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除提供上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公证的委托书原件或者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确认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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