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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3年共查处传销案件353起 罚没金额12.44亿
9月15日,记者从贵州省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近年来,贵州积极发挥打击传销综合治理作用,结合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设,加大传销打击防控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了多波次的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2018年至今,全省共查处传销案件353起,罚没金额达12.44亿元;捣毁传销窝点11037个,教育遣返涉传人员89357人。成功破获“智天金融”“1040工程”等一批传销大要案件。
新闻通气会现场
近年来,以电子商务、微信营销、消费返利等为模式,以“交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为特点,打着所谓“社交电商”“消费投资”“金额互助”“虚拟货币”“区块链”“慈善扶贫”“1040工程”等幌子的传销行为屡见不鲜。其附着于群众的衣食住行、健康保健、投资、教育、养老、扶贫、社交、旅游等各个方面,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智能、涉众更加广泛,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破坏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2020年,在严打整治、严防死守的同时,贵州进一步强化打传规直普法宣传,成功举办了全国第二期打传规直普法大讲堂活动,掀起群众防传识传热潮,形成了舆论引导、普法宣传、打击震慑、长效治理“四位一体”社区传销综合治理机制,获得第三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提名案例奖,得到国家总局的充分肯定。
新闻通气会上,贵州省打传联席办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竞争直销监管处处长谭明勇发布了贵州近年来打击传销的10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有的打着大数据、招商引资或连锁经营西部大开发的旗号进驻贵州;有以买卖酒类、衣服等为载体从事传销活动;还有与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相互交融,具有重大的现实及潜在危害,相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以期达到警示和防范传销的效应。
“打击传销工作关系群众民生问题,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建立打防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是打击传销工作的关键。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这些年来积极探索、深入开展‘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的创建,不断夯实打击传销工作基础。”谭明勇表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度挖掘不法分子欺骗群众、聚敛钱财的手法,及时曝光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活动的诈骗本质及危害,不断提高群众识传防传的意识和能力,营造社会公众参与防范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贵州省打击传销的10个典型案例
一、“1040阳光工程”传销案
经调查,2019年9月,郑焱芬、罗正文等人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通过缴纳69800元(21份,每份3800元)加入该组织,成为会员,发展29名下线就可晋升为老总,宣称在2至3年可得到1040万元回报。该传销组织设置有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等晋升机制,谎称“1040阳光工程”是国家秘密、暗中支持的项目。2020年1月,公安机关抓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33名,冻结资金300余万元。2021年4月,被告人郑焱芬、罗正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其余人员分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二、邓智天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经调查,2015年8月,邓智天、冯文秀等人成立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该公司对外谎称在美国上市,在未取得相关股权交易许可的条件下,公开宣称公司可以对外销售原始股权,并向外公开销售。逐步发展为“代持股”“分红股”等多种原始股权种类。该公司通过大团队带小团队的传销运作模式,对会员进行定级、分层实施管理。2020年3月,被告人邓智天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被告人冯文秀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被告人邓萍、石俊武、王国惠分别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至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69亿元;涉案财物上缴国库。
三、钟尉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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