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潮流时尚
《犯罪现场》上映三天票房过亿监制导演谈幕后
原标题:《犯罪现场》后,古天乐还有17部电影
由冯志强执导并编剧,尔冬升监制,古天乐、张继聪、宣萱、颜卓灵、姜皓文等主演的电影《犯罪现场》已于10月12日全国公映,上映三天票房破亿。影片以一场凶杀案开场,进而引起到底谁是凶手的追查,古天乐饰演的悍匪成为头号通缉犯,但是随着调查深入展开,发现案件真相并不简单。
该片的结构有点类似《东方快车谋杀案》,不过导演冯志强表示他并没有受到什么电影影响,“只是希望做一些原创的东西”,编剧出身的他曾多次参与周星驰电影的剧本创作,如《少林足球》《长江七号》《西游降魔篇》《美人鱼》等,此次他联合监制尔冬升,又有古天乐与宣萱这对多年的银幕搭档再续前缘。有意思的是,该片是劳模演员古天乐今年在内地大银幕上的第6部戏。据立项片目显示,古天乐从2019到2020年,至少还有17部参与的影片尚未上映,其中大部分已经拍完,《犯罪现场》很可能不是今年银幕上最后的古天乐。新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该片监制尔冬升和导演冯志强,谈影片创作的幕后故事。
拍摄
终剪剪了十个版本
导演冯志强和尔冬升是在香港导演协会认识的,但一直没什么机会合作。两人的上一部作品都是找金培达做的音乐,于是,他们从如何找金培达做音乐开始聊起,慢慢聊到了冯志强的这个剧本。尔冬升透露,这个剧本时间很久了,本来找了另一个演员来演,但是最后没有合作成,就想到了古天乐,“结果冯志强第二天就碰到了古天乐,他看了剧本后也蛮有兴趣。”古天乐的天下一公司成为出品方之一,搁置很久的项目开始启动了。
尔冬升自己也做编剧,冯志强之前的编剧作品他都看过,这次看到新的剧本之后,觉得和之前的风格不太一样,“比较注重推理,在市场上比较少见”。他表示自己做监制在创作上会给新人导演很大空间,“用什么拍摄手法我不管,也不会一直在现场,基本上都交给导演。”不过,尔冬升作为监制会起到一个协调作用,如何把握剧本尺度,既能满足投资方要求,又能通过审查。最后尔冬升也参与了影片终剪,结果剪了十个版本。
近年尔冬升做监制扶持了不少青年导演,有些片子成本小,剧本又好,他就不收钱,免费帮忙做。采访中,冯志强对尔冬升表示了感谢,称其是电影界新导演的“蝙蝠侠”。尔冬升说,你们不用谢我,正常电影我是收钱的,“这部戏古天乐有给我打监制费”。
故事
选择鹦鹉做目击证人
《犯罪现场》是冯志强执导的第四部作品,前三部电影分别是动作喜剧、疯狂喜剧、音乐爱情类型,这一次是原创的警匪类型。他想从证人角度切入故事,觉得这个证人如果是动物的话就比较有趣,之前很少有人这么拍,他考虑过猫狗,但觉得太过常规,最后选择了鹦鹉作为目击整个犯罪现场的证人。因为鹦鹉会说话,有人类5岁孩子的智商,可以跟警察做笔录,于是故事就从这里切入了。
“电影里只有一只鹦鹉,其实拍摄时安排了很多不同的鹦鹉。”导演透露,拍动物不可能只准备一只,因为鹦鹉很难调教,剧组花了很长时间去捕捉它们的神态,有些飞起来比较好看,有些说话比较好听,有些发呆比较可爱,很多时候都是在那等,“不能勉强它。”不过,有些比较危险的镜头还做了特效。
演员
古天乐宣萱18年后再合作
片中古天乐饰演的汪新元虽然是个悍匪,但有时又表现出很有情义的一面。导演最初设计这个角色的时候,给这个角色设定了一个底线:只对出卖他的人不会手下留情。
当初定下古天乐饰演汪新元之后,导演就在考虑女房东的人选。因为整个故事的主线是汪新元如何从一名罪犯慢慢良心发现走向解脱,而女房东就是触发汪新元转变的重要角色。在导演的设定中,女房东眼睛不好,不知道汪新元是被通缉的犯罪分子,对他有另一种态度,让汪新元感受到人生的另一种可能性,慢慢将女房东当作一个避风港。导演觉得这两个角色必须得是很有默契的演员,每一次碰面虽然很短但都能摩擦出火花,自然就想到了之前和古天乐有过合作的宣萱。该片也促成了两个人自《寻秦记》之后时隔18年第一次在大银幕上合作。
“劳模”古天乐
未上映电影
《奇幻变形计》
(合作演员:温碧霞)
《真·三国无双》
(合作演员:王凯 韩庚)
《逃出生天2》
(合作演员:刘青云)
《灭相》
(合作演员: 林家栋)
《死亡通知单之暗黑者》
(合作演员:吴镇宇)
《守阙者》
(合作演员:张家辉)
《明日战记》
(合作演员:刘青云)
《鸡蛋仔》
(合作演员:林家栋)
《不倒侠》
(合作演员:林依晨)
《金钱帝国2:四大探长》
(合作演员:梁家辉)
《寻秦记》
(合作演员:林峯)
《检察风云》
(合作演员:刘德华)
《打黑风云》
(合作演员:张家辉)
《风林火山》
(合作演员:金城武)
《反贪风暴5》
《风云》
《新蜀山》
■ 动作戏
珠宝店抢劫戏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