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潮流时尚
用好短视频新闻推动媒体融合创新
【摘要】融媒体背景下,短视频作为新闻内容承载模式已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方向,为传统媒体升级转型提供了新的驱动力。短视频新闻是媒体深度融合的切入点,为此,要实现媒体创新融合,必须借鉴有独特标签和个性的短视频形式,在短视频新闻传播驱动力、传播方式、运营方式等方面构建新型的传播模式。
【关键词】短视频新闻;媒体融合创新;传播模式
一、发展驱动力:网络技术与用户需求的双重推动
(一)移动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
短视频概念源于新媒体全球实践,播放时长短,播放网络以移动端和网络PC端为主,内容覆盖广且多元化。国家文化政策的布局,以及网络视听监管机制的完善等为短视频新闻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加上人工智能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应用,为短视频新闻提供了技术支持,使智能终端得到普及和发展,网民逐渐汇集到移动端,形成了移动触网习惯,用户的碎片化阅读需求不断高涨,短视频新闻成为消费者最为青睐的阅读及消费方式。[1]短视频新闻的呈现方式满足了用户的新鲜感,其优质内容满足了用户的信息需求,可以说,短视频新闻开辟了新的新闻传播形态。
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及用户需求高涨的内外驱动下,短视频新闻得到网民认可并迅速崛起,用户核心需求呈现新变化,资讯类内容成为最受欢迎的传统短视频。同时,原创性短视频新闻最受欢迎,其以趣味、新颖的动画方式解读短视频新闻资讯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青睐,传统媒体充分发挥原创内容的优势,借助短视频模式来吸引用户关注。
(二)用户和受众需求的日益变化
在时代转型期,受众对新闻产品的要求不断提高,新闻产品碎片化、移动化和视频化的特征更加凸显。有资料显示,青少年及青年人每周观看移动视频的时间平均超过36分钟,观看网络视频的时间平均达1.5小时①,亦有调查表明,全球移动数据流量中近70%为视频②。可见,视频新闻的发展空间及创新空间较大。同时,快节奏的生活激发了受众对碎片化移动场景阅读的需求,主题鲜明、篇幅短小等适合移动场景的视频新闻更受受众青睐,为短视频新闻的发展提供了原动力。
短视频的兴起给媒体带来了新变化,受众是新闻传播的接受者,也是信息传播及传播活动的反馈源及再传播者[2]。互动性成为用户需求变化的显著特征。受众在观看短视频时,能够实时以多种形式进行互动,比如回复评论、发弹幕等操作,尤其是直播及VR技术状态下,受众收看短视频新闻的过程中,既可同视频内容外部成员实时互动,亦可同内容自身实时互动。这种互动性和多元化的改变,激发了受众对短视频新闻的需求。
二、传播方式:多元态势的融合创新
(一)移动化与社交化传播形态的融合
传统媒体对短视频新闻的布局不只体现在内容上,也兼顾传播渠道和平台。传统媒体利用其新闻制作团队的专业化优势,打造了一系列原创性优质新闻内容,而网络技术企业则拥有传播技术及平台,二者融合互补,改变了传统新闻传播的形态[3]。传统媒体同今日头条、腾讯网、奇虎网及新浪网等分发平台及内容平台合作,依据流量强化用户黏性。
融合内容平台。传统媒体将视角聚集在腾讯视频、快视频、梨视频及秒拍等传播平台上,纷纷在其客户端设立账号,通过投资短视频平台来弥补短视频新闻的不足。如央视新闻短视频融合新浪、腾讯、今日头条平台,澎湃新闻短视频同澎湃新闻视频、今日头条、新浪等平台合作。
分发平台融合。短视频新闻的传播主要依赖社交媒体及互联网公司产品进行传播,依据社交媒体和网络公司的人工智能、海量用户及算法技术等对信息进行精准分发。通过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构建一键分享平台,借助社交媒体打开短视频传播通道,利用用户转发及分享实现视频新闻内容的海量传播。
中心裂变式。短视频新闻传播同传统新闻视频传播相似,呈现出中心裂变的态势。由传播过程看,其为由点至面的传播,传播媒介为“点”,移动用户即受众为传播的“面”,受众利用媒介反馈传播内容,以分享、评论及点赞的方式进行反馈。[4]这些多是利用社交平台来实现的。受众看完某条视频新闻,如果其对视频新闻内容感兴趣,或在分享心理驱使下,将此视频新闻分享到自己的微信、微博、朋友圈或QQ空间等社交平台上,第二层传播也由此实现。尤其是拥有大量熟人圈或大量粉丝的受众,其转发或分享评论、点赞等行为起到了“意见领袖”的效果,分享转发的视频新闻内容常被其他受众评论和转发分享,如此往复循环,使其传播模式由点至面呈中心裂变式传播,且每个节点都是传播的个体。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