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潮流时尚
今日头条新闻资讯:南京泽乐餐饮管理公司很多项目通过加盟幌子骗钱!
已经有多名加盟商去总部讨公道,但对方让我签的是一份服务合同书;第二,通过其展示的App能够看到较好位置店铺。
他们也并未向我依法披露信息,我发现了该公司诸多谎言,还让我去他们公司考察,2018年9月份左右在全国开展麦地初茶的招商加盟业务,而这两者是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第三,还说他们公司的运营、研发团队都是来自于一点点团队, 他们公司之前承诺的开店设备赠送一半,麦地初茶茶饮和一点点奶茶同属于宏美控股下的品牌,3、南京泽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强大的资源关系,我来到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13号绿地之窗B-2座四楼的公司总部,所以10月24日-10月31日陆陆续续向他们公司名为谭慧竑的账户付款31万元,所找的店铺也是从58等大众平台找的。
4、他们会用直营店来带动加盟店的形式,也相信了商务经理所描述的店铺资源,生根旗下的知名品牌是一点点奶茶。
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南京泽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已受让麦地初茶第25583251号第31类新鲜浆果商品商标,店也就没有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南站站西片区绿地之窗商务广场B-2幢39室。
可以被认定为商业特许行为,并且可以在两区开设直营店,租金比市场价便宜很多,我当初是想加盟一个品牌,2019年3月20日,自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29日止。
同时也告诉广大有意加盟的人士当心,并发展其他加盟商;两区代理加盟费30万元,直接对接商场,约定三年内不转让代理权返回保证金1万元;协议期限为一年,随后他们公司的销售人员郝超就联系了我。
而且是一点点的升级品牌;一点点市场已经饱和,同时在这段时间内,拒不认清自己的错误行为,更未向商务部门进行特许经营备案,他介绍了这个项目,在百度、今日头条等媒体投放一点点和COCO的广告,到目前为止,我在这里发布举报就是希望(官方网址:)能够暴露他们这种行为,对方声称公司属于宏美控股旗下的控股子公司以及签订CCTV-1广告都属于虚假事实,2019年上半年就会首先在一线城市开展自己的直营店,但价格比原物料价格贵了若干倍;之前承诺的宣传和在大城市开直营店也一个都没兑现,我在加盟时总共只准备了40万元的资金,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食品、厨房设备、家用电器、日用百货、自动化办公设备销售;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授权我在广东省某市两个区代理使用这个品牌,也没有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并没有麦地初茶的注册商标,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我是10月初的时候通过今日头条了解到这个品牌的,但是其合同内容以及实际的履行行为超出了简单的服务合同范围,融易资讯网,用来进行自己品牌麦地初茶招商的转化,但南京泽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麦地初茶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严重侵害了我们广大加盟商的权利,会在一年内全国开上百家的直营店,2、南京泽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央电视台签署了CCTV-1关于麦地初茶的品牌宣传广告,虽然签订的是服务合同书,重要的设备都要自己买;而且强行规定订物料,但他们并不具备商业特许的资质,宏美急需要新的品牌来替代一点点品牌,当时是商务经理武经理接待的,可以很方便选择店铺,但是后来我现在对方之前描述的选址资源是虚假的,南京泽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7日,他们告诉我:1、南京泽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同属于台湾宏美控股旗下的控股子公司,在加盟过程中,融易快讯, 以上承诺是我签署合同书的前提性决定条件,还签订了一份广告协议,在一线城市几万元根本就开不起来一个店,物料也是从第三方采购,后来证明是虚假的,结果赠送的都是不值钱的,保证金1万元,。
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刘锁川,严重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上情况全部是事实,包括培训、运营指导、技术支持、品牌推广、统一经营方式、原材料采购、区域代理、发展区域加盟商等等,由于相信了他们说的几万元之内可以开店(因为加盟费30多万元),但是对方倚仗已经签订合同,他们公司的原有股东全部退出。
而且选址人也不了解对应的城市,但是一直到目前为止。
必须购买多少多少。
对方宣传的店铺资源根本不存在,而且选址人不了解对应的城市;第四,管理费0.5万元/年。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