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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实时热点: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20批次食品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总局转移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冷冻饮品、食糖、豆制品、糕点共23大类354批次食品,检出20批次不合格食品。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8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蜂产品6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9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9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0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16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调味品50批次、饮料6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食糖1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检出20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4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蜂产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调味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祁连县八宝镇冶家小吃销售的油条,经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50×10? mg/kg,标准规定≤100 mg/kg。
(二)门源百里花海蜂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高原蜂王浆,经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10-羟基-2-癸烯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10-羟基-2-癸烯酸检出值为1.29 %,标准规定≥1.4 %。
(三)祁连县八宝镇吉鹏蔬菜超市销售的豆芽,经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65 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四)门源永兄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大闸蟹,经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镉(以Cd计)检出值为1.1 mg/kg,标准规定≤0.5 mg/kg。
(五)门源县浩门大棚生态蔬菜瓜果销售的鸡蛋,经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刚烷胺检出值为657 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六)门源县华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菜,经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4.44 g/kg,标准规定≤0.2 g/kg。
(七)刚察县青鲜菜铺销售、标称为兰州尤苏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豪佳鸡味调味料,经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3.00 g/kg,标准规定≤0.65 g/kg。
(八)同仁昭旺早餐店销售的油条,经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549mg/kg,标准规定≤100mg/kg。
(九)海西州天峻县中原风味小吃销售的油条,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38mg/kg,标准规定≤100mg/kg。
(十)海西州天峻县豫南农家小炒销售的油条,融易资讯网,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92mg/kg,标准规定≤100mg/kg。
(十一)兴海县隆兴生活超市销售、标称为甘肃了不起农特产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野杏肉,经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菌落总数检出值4.3×104,2.9×104,1.8×104,1.9×104,6.5×103CFU/g,标准规定n=5,c=2,m=1000,M=10000CFU/g。
(十二)贵德县顺源大肉综合门市部销售、标称为甘肃兄弟黄河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鸡精,经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检验,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谷氨酸钠检出值为1.74g/100g,标准规定≥35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为0.052g/100g,标准规定≥1.1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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