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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与直播交互给版权保护带来利好
原标题:短视频与直播交互给版权保护带来利好
刚刚过去的2019年,短视频市场规模节节攀升。
根据《2019年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直播行业市场规模为516.2亿元,而短视频的市场规模已达467.1亿元,比前一年同比增长了744.7%。
随着直播观众的流失,众多主播开始转型做起了短视频,比如将自己的优质直播内容剪辑成短视频在平台发布,以增加二次曝光的几率;而短视频平台同样也需要这些自带流量的主播入驻,以扩充自身内容。
去年大火的李佳琦之所以能够成为直播界第一人,正是得益于他尝试录制的一个个推荐口红的短视频。
直播与短视频的交互给产业和商业模式都带来了新的变化,而直播下沉、短视频崛起的大趋势,无意间给版权保护也带来了一些便捷和利好。
直播易逝维权难的困境悄然发生改变
直播具有即时性和消逝性的特点,因此除非是通过回放或者录播等功能,直播内容很难被固定下来。因此,如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擅自播放音乐、电影、游戏等作品,其实很难被控制。而无法留存证据也增加了版权方后续维权诉讼的难度。这也就是在直播最火爆的前两年,面对海量未经许可使用音乐作品的情况,像音著协这样的维权大户却几乎没有太多维权举措的重要原因。
除了举证困难外,在直播状态下维权的另一个难点在于被告的选择。
版权方基于成本或者便捷性等角度考虑,一般会倾向于直接起诉直播平台,而非起诉单个主播。但是,在直播时使用他人作品的直接侵权人是主播,而面对成千上万主播,让平台承担审核义务也难言合理。可平台一旦无法被追究到责任,版权方也就失去了维权动力。
这一情况在短视频兴起的形势下悄然发生了变化。
一旦直播的侵权内容被固化成短视频的形式并且上传到了平台,这种行为本身就直接侵犯了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即便该视频是用户自己上传的,但倘若平台对此行为是知晓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平台也可能会一并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
在此情况下,平台的注意义务和担责的可能性便大大增加了。去年8月宣判的,音著协起诉斗鱼公司著名主播冯提莫在直播视频中未经许可使用音乐作品《恋人心》一案,即是最典型的事例,法院最终判决斗鱼公司上传的直播回看视频直接侵犯了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游戏厂商与直播平台的利益格局开始改写
虽然直播行业呈下降趋势,但游戏直播却始终保持着强大的市场占有率。根据《2019年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一些头部游戏直播平台,甚至还呈现出逆势上扬的趋势。
细究原因,可能和游戏直播的互动性和作品展示性等特点有关。观众会针对主播某个精彩或搞笑的瞬间进行互动;而完整呈现一场游戏的操作全程是需要很长时间的,这些都是短视频所不能替代的。
因此,游戏主播也是主播中最具个人特色、技术特征及身价最高的一批人,而因网罗大量游戏主播从而获得巨大流量的直播平台,也引来了游戏厂商巨头的版权“狙击”。
2019年12月26日,广东高院公开宣判了备受关注的“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直播侵权二审一案。法院最终维持一审结果,认定被告华多公司擅自在YY、虎牙平台上组织主播人员直播原告网易公司的“梦幻西游2”游戏内容,构成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该案之所以备受瞩目,最重要的原因是作为游戏的“制作方”试图通过诉讼的方式直接切分直播平台的流量利益。因为直播平台赖以生存的基础内容“游戏”是由其创作的,但却未向其提供许可使用费。而法院最终也支持了这一诉求。也就是说,以后在平台上直播打游戏给观众看,平台都要向游戏厂商分一杯羹,否则就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
长远来看,这一判决的案例影响将极其深远的。游戏厂商与直播平台的利益格局已然开始改写。
通过典型案例不断为产业塑形
2019年的中国,围绕着直播和短视频的每一个典型案例,对于产业的合规和塑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9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这一重磅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决心。
不论是直播还是短视频,都只是网络视听内容展现给公众的一个形式,形式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进化,像互动剧、VLOG等新视听形式已然开始流行,悄无声息地攻城略地。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任何形式都需要内容的支撑,而内容的使用和传播都需要在《著作权法》的框架下进行,以最终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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