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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资讯新闻:华为前员工因离职赔偿款遭251天拘留:并非主动曝光
(原标题:对话华为被拘251天前员工:光,希望和华为沟通)
一笔30万元的离职赔偿款反成“敲诈勒索金”,华为前员工遭到251天拘留一事正在持续发酵。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笔30万元的离职赔偿款反成“敲诈勒索金”,华为前员工李洪元遭到251天拘留一事正在持续发酵。
11月28日,有自媒体曝光了一份《刑事赔偿决定书》,将华为与一位前员工的陈年纠葛展现在了公众面前。
李洪元于2005年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经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
2018年3月,李洪元过去所在部门的秘书,通过私人账户向其转款304742.98元(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
但在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但最终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9年8月23日被释放,总共被羁押了251天。
此事一经曝光,便收获了外界无数的关注。大家怀疑李洪元是否因为要求离职补偿而被当初所在部门恶意构陷。
11月30日,李洪元在华为心声社区上发了一个帖子,名为《给任总的一封公开信》。其中写道:“今天网络上的舆情汹汹并不是我本意,我的确会向公司讨要说法,融易资讯网,但绝不期望是以这种方式。”
12月1日下午,界面新闻采访了这位遭到拘留的当事人李洪元。他向界面新闻还原了他从华为离职当天到成为舆论中心的全过程。
截至发稿前,华为官方对此事暂无回应。
以下是采访内容:
界面新闻:这件事是你自己主动曝光的吗?为什么8月被释放,现在才被曝光?
李洪元:不是我主动曝光。我8月被释放,但拿到国家赔偿是在上周三。网上被曝光的是《刑事赔偿决定书》,那是上周才有的文件。
拿到赔偿后,我挺开心的,就把这份决定书分享到了华为离职员工维权群里,期望有人能帮忙发到华为心声内网,以恢复名誉。结果不知道是谁发到外面去了,我自己也非常着急。
界面新闻:能不能简要概括一下你在华为的经历?
李洪元:2005年10月,我从浙江巨化集团离职,加入华为杭州,担任企业安全与存储产品线的研发,后来被调去呼和浩特和印度新德里做过市场和销售,还在网络能源产品线下面的营销工程部做过秘书。
我在华为的最后一个部门是太阳能逆变器业务部,这个部门的是相对公司主流程独立运营的。我带领一个八九人的小团队,负责业务流程梳理。
我刚入职华为的时候是15级,月薪9000,比我当时2000块的月薪高很多,所以我来了。这十二年来我的收入成倍增长(公司没有亏待我,也是我举报的动力),但职级一直没变过。
从2008年开始,我成为了华为的持股员工,有一点点股份,能拿到一点点分红。2018年1月,我从华为离职。
界面新闻:你为什么从华为离职?
李洪元:我当时所在的逆变器业务,是一个通过政府补贴而存在的行业。销售毛利低,想要赚钱只能把规模做大。部门业务造假很早就开始了,公司大量资金被占用、仓储、存货方面都承担着巨额损失。出于我对华为的感情来说,我觉得我必须要把这股歪风给遏制住,所以我就在2016年11月举报了。
举报之后我就明显感觉到主管开始针对我,比如他不批我的出差,又比如我手下的人离职,我要补人,但他也不允许把我看中的人调进来。
这时候接近2017年年底,到了我续签合同的时候了(华为员工合同四年一签),我还是想留在华为的,但主管就直接和我说,公司不和我续签了。
我尊重公司的选择,但是因为我入职12年了,按劳动法的规定,入职10年以上是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遵从劳动法给予赔偿。
界面新闻:赔偿具体是怎么谈的?
李洪元:是在2018年1月31号,网络能源产品线的HR的何某来跟我谈,给出的方案是N+1(含年终奖),我不认同这个方案,提出了2N,最后他们很爽快的答应了,双方签署了离职协议。
谈判过程长达两个小时,中途有说有笑,我没有任何敲诈勒索的言辞,也没有提到之前举报的事情。
界面新闻:最终你收到了多少赔偿?
李洪元:2018年3月8日,我来深圳签了确认书,当天下午收到由何某秘书周某私人账户转来的大概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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