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潮流时尚
对天津市鑫辉缝纫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
(记者 徐远官) 11月3日,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涉及天津市鑫辉缝纫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津市监宝钟案〔2020〕 6 号
当事人:天津市鑫辉缝纫制品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550389903U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村加空中1号
法定代表人:张向敏
身份证号码:120224************
联系电话:1316313****
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村加空中1号
2020年7月25日,本机关接到举报,举报人称在天猫luckygourd旗舰店购买了一件男士腰包,该产品宣传网页中使用“顶级尼龙面料”用语,顶级一词为最高级类用语,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相关条例,以及宣传该产品具有“超强抗菌”功能,并没有相关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抗菌抑菌检测检验报告,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相关条例,属于虚假宣传。根据举报,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28日对在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村加空中1号的天津市鑫辉缝纫制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当事人在其天猫网店luckygourd旗舰店销售一款名称为男士腰包休闲运动户外骑行跑步包手机包女多功能牛津防水单肩包的商品,在该商品介绍页面中有“1000D顶级尼龙面料,比600D更结实耐磨强度更高”的内容,经过调查发现,该产品使用的1000D尼龙面料是与当事人生产的其他产品中使用的600D及其他尼龙面料耐磨强度作对比,在当事人生产使用的尼龙面料中1000D尼龙面料属于顶级面料,且在该页面中有该尼龙面料与600D尼龙面料耐磨强度对比的解释与描述。在该商品详情页面中存在“超强抗菌”的宣传用语,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故于2020年8月4日立案调查。
当事人于2015年8月29日开始在其天猫网店luckygourd旗舰店销售名称为男士腰包休闲运动户外骑行跑步包手机包女多功能牛津防水单肩包的商品,商品详情页面中“超强抗菌”的宣传内容于该商品上架销售时就存在。当事人不能提供关于抗菌功能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当事人为本案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2020年7月27日,举报人提供的遭举报商品天猫网页截图共1份,共3页,证明当事人天猫网店luckygourd旗舰店销售的男士腰包休闲运动户外骑行跑步包手机包女多功能牛津防水单肩包的商品详情中使用“超强抗菌”宣传内容的事实。
(二)2020年7月28日,在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庄村加空中1号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制作的现场笔录共1份,共3页,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天猫网店luckygourd旗舰店正在销售名称为男士腰包休闲运动户外骑行跑步包手机包女多功能牛津防水单肩包的商品,在其商品详情页面中使用“超强抗菌”宣传内容的事实。
(三)2020年7月28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制作的取证单,共1份,共5张,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天猫网店luckygourd旗舰店正在销售名称为男士腰包休闲运动户外骑行跑步包手机包女多功能牛津防水单肩包的商品,在其商品详情页面中使用“超强抗菌”宣传内容的事实。
(四)2020年7月29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供的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共2页,证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及当事人经营资格。
(五)2020年7月29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1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2页,证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职权和可承担的责任。
(六)2020年7月29日,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执法人员截取的遭举报商品天猫网页截图共1份,共5页,证明当事人天猫网店luckygourd旗舰店销售的男士腰包休闲运动户外骑行跑步包手机包女多功能牛津防水单肩包的商品详情中使用“超强抗菌”宣传内容的事实。
(七)2020年7月29日,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的询问笔录共1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在天猫网店luckygourd旗舰店销售的男士腰包休闲运动户外骑行跑步包手机包女多功能牛津防水单肩包的商品详情页面中“超强抗菌”宣传内容的事实情节。
(八)2020年7月29日,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的违法经营额计算说明共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销售该商品的经营额。
(九)2020年7月29日,执法人员截取的遭举报商品上架时间及销量截图共1份,共2页,证明遭举报商品的上架时间及销量的情况。
(十)2019年9月25日,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的询问笔录共1份,共2页,证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事实。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