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潮流时尚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九十四期

2020-11-21 16:13皮盼资讯网编辑:admin人气:


湖监督管理局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九十四期

第XC20330502316446099号核查处置任务涉及我区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湖州市吴兴区海贝幼儿园采购的“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16日,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姜”(购进日期:2020年9月16日)进行了抽检。根据检验报告No:20F0917020,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被抽检批次产品蚍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20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2020年10月20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该单位2020年9月16日从浙江愚公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被抽检批次姜,购进数量为1.5kg,购进价格为15元/kg,上述产品已全部用于抽检,并未使用。当事人已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所述情况,故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免予处罚(吴市监不予检处(2020)2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后,要求当事人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和整改。当事人经与供货商联系及自我排查后,发现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种植户种植过程中原料把控不严所导致。

(来源:网络整理)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贵州雄正酱香酒销售模式涉嫌传销 年敛财超亿元_今日股市财经新闻 (3)

贵州雄正酱香酒销售模式涉嫌传销 年敛财超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