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潮流时尚

标榜股份IPO新增产能恐难消化 终端需求减弱业绩增长何以为继

2021-08-28 17:06皮盼资讯网编辑:admin人气:


  《投资者网》吴微

  3月底,主要为大众多款发动机生产尼龙导管的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榜股份”)更新了招股书,其离创业板上市又往前进了一步。其实,早在2017年标榜股份就接受了广发证券的辅导,拟主板上市,并在2020年6月提交了招股书。

  不过此后因广发证券保荐业务被暂停6个月的影响,标榜股份在提交招股书后不久也终止了IPO申报。然而,在终止IPO后不久的2020年11月,标榜股份将公司的保荐券商由广发证券变更为中信建投后又重新提交了招股书。除了变化保荐券商外,标榜股份拟上市的上市地也由主板变更为了实行注册制的创业板。

  那么,标榜股份为何着急更换券商与上市地,在终止IPO后不久又重新申报IPO呢?

  下游需求减弱 

  标榜股份是一家主要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尼龙为材料的汽车发动机中的动力系统、冷却系统等连接管路以及其他连接件的企业。公司的产品主要被应用到EA111、EA211等两款大众旗下的主流发动机上,这些发动机最终会被装到帕萨特、奥迪、迈腾等多款一汽大众与上汽大众的车型上。

  为一汽大众、上汽大众旗下的主流发动机提供动力系统、冷却系统等连接管以及其他连接件的标榜股份,得益于“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公司产品的平均售价有所上涨。在“国六”标准的影响下,2018年-2020年标榜股份的营业总收入大幅上涨,在此期间标榜股份营业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0.60%,公司的净利润也由2018年的0.41亿元上涨到了2020年的1.24亿元。

  不过,从下游的客户情况来看,标榜股份营业收入的高增长或难长期持续。《投资者网》从行业内部人士处了解到,为了保障汽车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车企一般会与零部件厂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零部件厂商在进入车企供应链之前也会经历较长时间的实车检查,以验证供应商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因此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尤其是核心零部件行业,一家零部件厂商想进入另一个汽车品牌或车型的供应链中的难度非常大。

  受汽车行业供应链的特性影响,2018年-2020年,标榜股份的客户集中度越来越高,其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在当期总收入中的占比由2018年的80.56%上涨到了2020年的91.84%。在标榜股份的前五大客户中,一汽、上汽又是公司最主要的客户,2020年一汽、上汽为标榜股份贡献了75%以上的收入。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最近几年来乘用车市场的销售表现均不太好。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600104.SH)2020年的年报显示,因产品销量的影响,上汽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2020年整车的生产量仅为149.57万辆,当期的销量为150.55万辆,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降低了22.35%与24.79%。

  从公开信息来看,一汽大众2020年整车的生产量与2019年相比也相差不大,并未大幅增长。此外,随着新能源车型的普及,传统燃油车的市场势必会受到冲击。受此影响,标榜股份下游客户的需求或会进一步减弱。

  标榜股份各产品销量的增长情况也验证了这一趋势,为标榜股份提供主要收入的动力系统连接管路,2019年的销量较2018年增长了27.38%,2020年标榜股份动力系统连接管路的销量较2019年相比仅增长了5.76%,其销量的增速大幅下降。标榜股份旗下其他产品的销量情况也基本与动力系统连接管路的销量相似,2020年这些产品的销量并未有较大增长。

  “国六”标准的实施,使得标榜股份产品的平均售价有所增长,得益于此,2018年-2020年期间,标榜股份的营业收入保持了较高的增长。不过,标榜股份在招股书中也说明了汽车零部件行业存在“年降”的惯例,即随着供应商与整车车企合作年限的增长,整车车企会按照一定的标准降低供应商产品的采购价。

  一方面下游市场需求减弱,公司产品销量增速放缓;另一方面,随着“年降”的实施,标榜股份的产品均价会有所下滑。在这样的双重影响下,2018年-2020年标榜股份收入的高增速恐难继续保持,这或许是标榜股份在2020年快速更换券商,两次在不同板块申请上市的重要原因。

  新增产能如何消化 

  在下游需求减弱的情况下,标榜股份却仍拟募资大幅扩充产能。在此轮IPO中,标榜股份拟募集1.76亿元用于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募集2.05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系统管路建设项目,此外标榜股份还拟募资0.65亿元用于研发中心的建设,并拟募集1.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来源:网络整理)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贵州雄正酱香酒销售模式涉嫌传销 年敛财超亿元_今日股市财经新闻 (3)

贵州雄正酱香酒销售模式涉嫌传销 年敛财超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