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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津南区肖桂霞早点部)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天津市津南区肖桂霞早点部)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津南区肖桂霞早点部经营的炸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对天津市津南区肖桂霞早点部经营的炸油条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当事人制售的油条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要求小于等于100 mg/kg,恒洞金(消息,实测结果75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检批次的炸油条的制作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检测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后,于2020年8月31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现场接收。执法人员对现场开展监督检查时,当事人2020年7月31日加工制作的炸油条已于当天全部售卖完毕,无剩余,抽检当天共计销售100元;经询问,当事人经营的涉案油条是在店内加工制作,加工时使用了明矾(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且明矾的使用量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使用。
(三)风险控制措施
天津市津南区肖桂霞早点部停止使用明矾,在制作油条时使用其他无铝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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