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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期)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9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4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5期)涉及我市8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徐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徐州复兴路店经营的即食海蜇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即食海蜇丝,抽样编号:GC20320000281430897,生产日期:2020-03-07,规格型号:500克/袋。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
(二)2019年10月20日,恒洞金(消息,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报告并对经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即食海蜇丝不合格产品购进15袋,货值192元,全部销售完毕。
(三)该企业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排查,即食海蜇丝产品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是储存环境温度未达到要求,导致霉菌滋生,下一步加强该单位对产品储存环境温度控制的要求,严格按照产品包装上要求的温度储存,彻底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二、徐州上盐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复用餐饮具(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复用餐饮具(碗);抽样编号:GC20320000281430927;消毒日期:2020-09-11。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二)2020年9月28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单位于2020年9月11日清洗消毒的复用餐饮具(碗)经抽检不合格,当日消毒的餐饮具在送达检验报告前已使用和复清洗消毒,无库存。
(三)经排查,大肠菌群须120℃以上高温消毒15分钟以上才可有效杀灭,而该单位使用的消毒柜无法达到该温度,上述复用餐饮具(碗)不合格原因是消毒温度不达标。目前,该单位已更换可控温度在120℃以上的消毒柜,并建立消毒记录制度保证每批餐具消毒时间达标,以确保餐具消毒合格。
三、铜山区家佳利百货超市经营的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鸡蛋,抽样编号:GC20320000281430735,生产日期:2020-08-20,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恩诺沙星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2020年9月21日,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集分局送达报告并对经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共购进20筐,300公斤,货值2028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
(三)该企业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排查,铜山区家佳利百货超市购进鸡蛋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提供购进记录,该超市将更换鸡蛋购货商。
四、徐州雅乐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包装饮用水,抽样单编号:GC20320000281430815,生产日期:2020年9月5日,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
(二)2020年9月30日,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该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公司2020年9月5日共生产该批次包装饮用水750桶,货值2625元,已全部售出。
(三)该公司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包装饮用水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排查,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桶没有彻底清洗干净造成的。在以后的生产中将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做好生产、加工、存储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五、徐州潘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南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土南瓜子,抽样编号:GC20320000281130165,生产日期:2020/8/20,不合格项目:霉菌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二)邳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12日对徐州潘二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产品共生产成品400斤,货值3200元,已销售完毕。
(三)该公司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产品采取召回等措施,共召回并销毁不合格“土南瓜子”同批次产品共1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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